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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丁香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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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胡大爷老奸巨猾的,说到这些不重要的事情的时候声音大了一些,有意给别人听到。

    龚半伦虽放荡不羁,可并非不学无术之徒,相反他自幼聪颖,“藏书极富,甲于江浙,多四库中未收之书”,少时即“沉酣其中”。

    龚自珍去世之后,他搬到上海,时近中年,生活寥落,靠卖书维持生计。这时候,结识了英国驻上海副领事威妥玛,并且成为他的幕宾,出任记室之职。

    顾太清成了奕绘的侧妃,明为妃,仍是妾,好在奕绘对她甚是钟情,至死除她之外也没有纳别的女子。顾太清与奕绘感情很好,有“九年占尽专房宠”之称,一方面也说明她很会逢迎。

    丁立顿时赧然,不好意思道:“还真没听说过!”

    清朝贵族满人一向以崇尚弓马为习俗,入关时间长了,才慢慢接受了一些汉族博大文化的熏陶。清代文坛鼎盛,但有名气的满族文人终是寥寥,要说在诗词方面占有一席之地的满人,一般就认为只有“男中成容若,女中太清春”,成容若就是纳兰性德,乃康熙年代的大词家,太清春就是和龚自珍传出绯闻的顾太清了。

    至于为什么呢,还得从龚自珍自己说起。

    “龚孝琪你听说过吧?”胡大爷问。

    龚孝琪是龚自珍的长子,自幼好学。天资艳人,其父所藏书,无所不读,为学浩博无涯。年纪轻轻的时候,就跟随龚自珍入京城。此时他已经通晓满、蒙兼西洋文字,然而他却性格孤僻,落落寡合,很少与人说话。道光十四年,参加乡试,未中,恼怒之下竟发誓再也不参加科举考试。

    一次,贝勒王奕绘南游来到苏州,在当地满族文人为他特设的接风宴上见到了正值妙龄的顾太清。奕绘是个嗜弄文墨的八旗子弟,生性风流调优,惊讶于顾太清一个满族姑娘竟然诗词可嘉,而容貌又是这般明丽可人,不由得动了心意。这时奕绘的正室福晋妙华夫人在不久前病殁,他此次南游,既是散心遣愁,也有重觅新爱之意,老天让他在这里认识了满身灵气的顾太清,真是机缘天成!奕绘在苏州盘桓了一段时间,着意与顾太清交往,越看越可心,于是决定纳她为侧福晋,也就是侧王妃,不久就携她一同返回了京城。

    他本来娶有妻室,并生有二子,在事变之后,又纳一妾,并且从此改号为“半伦”,意思即为从此以后,他已无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而只有一妾。其处境和为人可见一斑。

    (顾太清婚前的经历颇为扑朔迷离,有人考证说她在东北长大,有的甚至说她曾当过歌妓,但她幼年的生活艰辛是肯定的,她自己的诗中有“那堪更忆儿时候”之句,表明她幼年曾有坎坷辛酸的经历,但她本人好像讳言幼年事。)

    如果仅仅做一名“狂士”,倒也罢了,偏偏这位龚公子在走投无路之际投靠了英国公使威妥玛。龚半伦流利的英语,让这位公使大为惊叹。威氏对他极为赏识,给了他很高的待遇,行动有护卫跟从,月致万金。包括公使本人在内,上上下下都恭敬地称他为龚先生。知遇之恩当涌泉相报,龚半伦为洋人效力的日子终于来到。那就是这厮居然怂恿洋鬼子烧了圆明园。

    胡大爷冷笑道:“他说的话你也相信,徐三不是十三爷的弟子,而是师弟。要不然就是你听错了!这件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只能听到胡大爷咬牙切齿的声音:“徐三那个叛徒,当年给八国联军的洋鬼子带过路!就连十三爷,也是被那家伙害死的。”

    “那就更没错了!”胡大爷恨得咬牙切齿,丁立似乎都能听见磨牙的声音:“徐三把十三爷给害死了,投奔了洋人。七叔,也就是胡可侠当时还追杀过他,追到欧洲去,都一直没有找到人!”

    龚自珍最知怜香惜玉。他收藏到一枚汉代美人赵飞燕的玉印,即视为藏室三大宝贝之一,赞不绝口。他见人起屋时用斧斤砍伐桃树、海棠,也不禁大动恻隐之心,立刻从刀下“救得人间薄命花”。他对同时代的美女、才女的呵爱就更不用说了。然而他风流过头,终不免死于花下。

    “龚孝琪是龚自珍的儿子,就是我上学的时候学的那首诗,‘万马齐喑究可哀’,那就是龚自珍的诗!”张雨插口道。

    “什么?”丁立完全都没有想到,徐卓浩这家伙脸皮够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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