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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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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套上了盔甲,就是六天前他捡人马尸体搞来的那套改装的。他已经将那套豪华盔甲上的一切无用装饰都拆了下来塞进包里准备卖掉,还把自己原有的一套旧盔甲取来,取出其中的裙甲与战靴、护腿与那拆分出的上半身甲凑成一套——上下色彩反差之大的确很挑战人的审美极限。据前辈所言,这套旧盔甲是瑞卡瓦的父亲留给他的。

    血族可以吸食其统治下任何生物的血,无需经过同意,如果这生物不是血族,那么即使将他们吸血至死也是允许的;如果这生物是血族,那么将其吸血至死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这个“统治下”的范围不包括内城居民。内城的居民,只要自身拒绝被吸血,那么他们的血族统治者就不得吸其血。如果这些血族统治者强行如此行事,会遭到法律的审判。

    内城比外城还多了一层城墙保护,更加安全;这里居住着显赫的权贵,拥有更大的政治与经济机遇;经过岁月的沉淀,血族的国度产生了这样的风气:朽慢将居于血城视为一种荣耀,一种高贵的象征,朽慢仰慕住在血城的朽慢,居于血城的朽慢以此为荣。从外城籍升为内城籍是无数朽慢一生的追求。

    “那些我打算自己用……”

    “哈哈,就算老兵也未必知道,马洛大叔。”瑞卡瓦笑道。

    几乎所有的血族城镇都分内城与外城。按照法律,人类只被允许居住在外城,所以外城又被叫做朽慢城。内层只有血族才被允许居住,所以内城又被称为血城。

    马洛招呼身边的几个士兵让开一条道,这才让瑞卡瓦进了城。一进城,他便下马。

    “哈哈。可这次马虏来之前城堡就放过狼烟了,你怎么等马虏走了才来?”

    血族贵族家庭需要仆人来服侍生活,血族没有那么多丁口来当仆人,统治者只得允许人类以血族仆从的身份在血城生活。

    不过这一切,都没关系。他给自己套上了一件褪色的士兵罩袍,上面画着初林要塞的标志,一棵大树,它漂浮在空中,下方裸|露的根部与上方招展的枝叶一样无比繁茂、富有生机,四周星辰点缀。他还给马也披了一件褪色且脏乱的蓝色战马罩袍。这些倒是他的那位前辈留给他的。

    正笑着,却见马洛一把抓住他的罩袍领口,向下一拉,瞪大了眼睛叫道:“我次奥,这么精良的盔甲!整块的胸肩甲加上锁甲!你从哪里搞来的?”说着,他自顾自抽出瑞卡瓦的马刀,翻看他的箭,“这些也很精良,是不是哪位国族收你当侍从了?还是你已当上同骑士了?”

    按法律,一个朽慢如果有幸居住在内城,那简直就是给自己套了一圈光环。

    尽管距离敌人被击溃已经有五天了,剿匪大业应该也完成得差不多了……

    “你的仁慈会为你带来好运的。”那家伙笑道。

    “谢谢你的帮助,勇敢的士兵。”靠近城门的时候,那位疑似地主的家伙笑着递给他一枚银币,银币上画着一个侧脸。瑞卡瓦认不出来谁,只知道自己很喜欢这个侧脸,毕竟只有在钱币上才能看到这个脸。

    他还给自己的战马也套上了甲,就是那套人马甲拆分出的大半件马铠。不过这样看起来也有点瞎眼,因为这样子马身上批了甲,脖子和头上却什么也没有,仍然很挑战人的审美极限。

    血族王朝的法律规定,只有血族才能被封为骑士以及其上的各种爵位。在长久的剿匪平叛斗争中,血族贵族们发现自己必须给予朽慢们一些好处,不然仗很不好打。

    “真有这个塔楼?”一个脸生的家伙说,“那里真有诺玛士兵的幽灵?”

    “那好,我也回去了。”说着,二人便分了开来。马洛回自己在城中的家,而瑞卡瓦,则去往外城唯一的珠宝店。

    瑞卡瓦当然答应了,因为这样能有人帮忙照顾他的马。之后那段时间,只要他骑在马上举着骑枪在队伍旁闲逛,远处莫名出现的缓缓靠近的人们便会慢慢退走,远离他们,直到消失。

    最让内城籍迷人的是其所有者在法律上拥有的重要特权。

    “呵呵,你懂的,‘回火’的马腿,我打算把这个当马腿卖了!”

    “奥!那这个是?”马洛指着被捆放在瑞卡瓦马旁袋子里的人马腿,问。

    “拜托,我一出生就是屯兵,可我到现在才十六岁。有叫小孩子去打仗的吗。我现在这个年纪来不是刚刚好么。”瑞卡瓦辩解道。

    现在,内城籍已成一种奢侈商品。它昂贵,而且昂贵得有理有据。

    “新兵蛋子滚球。”那个领头的家伙笑骂道,他皮肤黝黑,一脸杂乱的络腮胡和一头狂放不拘的卷发略带些白色。精瘦的他背着一把长斧,是这些士兵中唯一没带头盔的——而从罩袍的领口看去,又能发现他是这些士兵中唯一穿着铠甲的。那是一具锁甲。

    同骑士不同于骑士。

    四天后,瑞卡瓦骑着自家的马,踏上了去往初林要塞的旅程。上路前,他心中很忧虑。每次发生战争,总会有一群潜伏已久的强盗重新出山,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刁民趁火打劫地走上强盗的生涯大路,一群溃散的士兵落草为寇,一群没饭吃的难民不得已地行强盗之事。至于战争双方的正规军抢劫平民那简直就成天理伦常了。

    奇特的食物?你们干嘛不吃人呢。瑞卡瓦想。

    最后,血族贵族很高兴,他们成功地杀光了那些“不知尊卑的暴发户”。人马也很高兴,他们成功地首次入主圣域。狼人也很高兴,他们成功攻占帕里斯卡以及杰尔曼全境。

    不过这些都是血族的统治刚开始时的事情了。明面上的法律规定无法决定社会形态,何况法律也在变化中。

    回火的马腿是黑市里常用的黑化,意思是人马腿。

    “最近怎么样?我可记得打仗的时候你从没来过,这次怎么来了?”马洛让手下继续检查行人,自己则跟上瑞卡瓦找他攀谈。

    避世野人、大胆罪犯。他在要塞里的佣兵朋友曾经这样形容过他。

    前辈说,布洛德帝国的社会是这样变迁的:

    血族王朝的国立学院只招收内城的居民,除非你是血族。

    尽管这打脸打得略疼,但比起名分,朽慢贵族还是更看重实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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