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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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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之神只有一句话“这里将成为红色之地。”

    囚犯们愤怒的看著列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列夫已经死上一千次了。

    金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这个举动带来的后果,冒冒失失的施展自己的魔法,魔法师们立刻被从虚无中产生的雾气包围了,没有人能看见一米外的东西。前排的法师能看到是金在施展魔法,但后面的魔法师就不行了,纷纷发动了攻击魔法(在对持期间,每个魔法师都准备好了一个魔法以防不测)。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伙扔出了酒馆。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么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於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伙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中午,村长作出了一个决定,得到全村人的拥护──由村子的守护神(村子可以选择一个神明来做自己的守护神,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活动,一般来说,如果神明如果接受了祭祀,守护神会保佑村子不受灾难的危害。大部分城乡都有守护神),火之神来指示村子的未来。

    “对,我爸爸告诉我,只要是被我的网抓住的东西都是我的猎物。”

    “没有必要审判,你们未经允许进入加夫特瓦尔王国,先后洗劫了三个村子,杀死了五十多个村民,一切铁证如山,你们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猎物???”

    “哦?”肯有点奇怪“这么快就分出胜负来了。”他原来还以为至少还要打上两个月呢。

    “网是你张设的?”金差点没有把地上的烂果子踢到这个小鬼的头上。不过他还是忍了下来,今天他肯定是回不去了,只有先到这个臭小子家去过夜了。

    的确,要与守护神沟通必须通过魔法师,以前都可以从伯瑞克城找来魔法师,但是现在没有人能肯定伯瑞克城的魔法师会向他们说出神的真正指示。同时去远的地方找魔法师明显来不及了。

    这场战斗就成了著名的伯瑞克拉锯战的开端。

    (作者注:盗贼是迷失大陆上一个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都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黄昏,伯瑞克城的自卫队赶到,他们果然打著帝国的旗子──一张盾牌上交叉放着一把剑和一枝红玫瑰。人数是联盟军的三倍。他们就拄扎在联盟军的对面,现在没有人可以走出村子了。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里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的却做著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的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的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著凌乱,而是穿的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在士兵的手里)来看,他是一个盗贼无疑。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后,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卫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魔法师。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么关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么成功,即使由於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著魔法,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著迷是金在以后成功的主要原因)。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消失於光明中者,隐藏於黑暗中者,请聆听我的请求,请接受我的祭品,将你们的力量赐予我,守护我的身体,加强我的意志,让我能与万物相抗衡。”(金念的是绝对防护魔法,这个魔法可以产生一个魔力盾,抵消所有的能量攻击。缺点是必须用魔法力来填补被破坏的魔力盾,同时无法抵抗毒气和酸液,当然,也无法抵抗武器。这是一个高级防御魔法,金能一边跑一边念出这个魔法,足以证明他在石之塔里没有偷懒。)

    这个年轻的盗贼两手抓著铁条门,尽可能的靠近见习魔法师,魔法师的沈默让他更惊慌了。

    三十一日,成分复杂的联盟军受到谣言影响,军心浮动。

    那个小鬼用模仿大人的口气对金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猎物了,你必须听我的。”

    金理解囚犯的举动,要不是列夫杀掉了他们的哨兵的话,也许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每个囚犯都在诅咒这个臭小子,用最恶毒的话攻击他。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伙,他不耐烦的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天黑的时候,战斗结束,不过并没有分出胜负。虽然伯瑞克自卫队的人数比对方多,但是联盟军全是战斗经验丰富的优秀雇佣兵,双方损失都很大。看到无法战胜对方,两边的指挥官为了避免无意义的牺牲,都选择了撤退。

    肯仔细的阅读了手中的消息单。消息单上对战斗的描叙让身为战士的肯感到热血沸腾。

    如果这声尖叫发生在一个热闹的集市上,那绝对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现在是在寂静的,草木皆兵的战场上,这声叫足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在战场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让他们能抵挡优势敌人,但这种抵抗已经是无济於事,最多把剿匪部队获得胜利的时间向后拖延一下罢了。

    “过分相信魔法的力量是一种错误”这是他的老师告诉他的,但现在金才有所体会。今天早晨,他告别了自己的恩师──大魔导师修·克,踏上回家之路。由於对自己力量的信心,他没有按正常的方法回去,而选择了用魔法飞回去。结果就恶运当头,首先由於沈浸在回忆中,被风吹歪了方向,结果原以为只用五六个小时就能回家的路程,现在已经飞了七个小时。当然,原本准备回家吃午餐的他没有准备任何的食物,结果是又累又饿。刚刚因为没有风,他忍不住打了一个盹,可是刚刚闭上眼,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后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我,我”列夫有一点不好意思。“就这么走掉有一点可惜,我躲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想等你们走掉后再仔细在营地里找找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大陆历997年,维克多皇帝开始对外扩张,第一个目标就是四十年前脱离帝国的红色联盟(在四十年前,雷特帝国南部大约七十个工商城市无法忍受帝国的苛捐杂税,宣布脱离帝国,并雇佣了大批雇佣兵击败了帝国军。然后为了团结一致,不被帝国各个击破,他们成立了红色联盟。红色联盟商业极其发达,经济力量强大,在受到外部的威胁时,就雇佣雇佣军为他们作战。失去了这片领土,帝国实力下降了一半多)。在陈兵边境之后,他要求在帝国和联盟之间的一些相对中立的村镇向帝国臣服(在帝国与红色联盟之间,有一个以伯瑞克城为首的中立地带,包括近百个村镇,他们既不属於帝国,也不加入联盟)。联盟对此反应强烈。金现在所在的诺尔村就是一个中立的村子。

    就在金还在石之塔时,这个世界已经开始有所改变,战争已不是遥不可及的事了。

    光球爆开,彻底的击溃了魔法盾。巨大的冲击波席卷了一切!

    半夜里,在交战双方清理完了尸体后,村民们趁著黑暗,背上行囊,一批批的逃离了诺尔村。到了第二天早上,除了村长一家,全部的村民都已经逃走了,村长坚持身为一村之长必须最后一个离开。

    可以想象金是多么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金──这场战斗的罪魁祸首,却幸运的逃脱了,连一点伤都没有。他在施展迷雾术前就选择了逃跑方向。在迷雾术发挥效果时,他用最快的速度从选定的位置逃走了。在魔法师们第一波攻击前,他就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全靠他那远超过魔法师的行动力。然后他就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村口,正好看到战士们的战斗。

    金这时已经彻底的相信这个盗贼不是土匪的一员。

    金开始念咒文“隐藏在大气里的力量啊,请帮助我蒙蔽敌人的眼睛,让我逃离危险”(金在这里施展的是迷雾术,一种在相当大的空间内发出肉眼无法看透的雾的法术)。

    就在金和列夫一起走出罗尔城时,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答应了列夫的邀请,和他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冒险团。

    金觉得这个家伙很有意思,随口说“不,我只是来见你们最后一面,明天早上,你们就会被全部绞死。”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著,肯走进来了。

    “啊!,我忘了,我还是一个囚徒,也许明天就会被处死呢?”

    正在大家讨论给帝国回信的格式时,放哨的村民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一支联盟的军队正在接近村子。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后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金和村长一家躲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窖里。他是自愿留下的,因为他知道没有魔法师的帮助,村长一家不可能在双方都提高警惕的战场上逃离(金知道第一天晚上双方的军队太少,无法包围整个村子,村民们有充分的空间可以逃走,但第二天军队的数量一定会大大提高)。同时也有一点负罪感在作怪──毕竟,是由於他的错误才让村子变成战场。

    金丝毫没有想到自己会与全村的生死存亡关系起来,他知道村子的处境,处於一个年轻人的正义感,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牢房里其他的犯人不多,基本上是上次俘虏的土匪。土匪们看起来都十分的沮丧,当然也有例外的。

    “真倒霉。”见习魔法师金诅咒自己的不幸。他是在一个网里发出自己的诅咒的。就在他好不容易弄明白自己家乡的方向之后,只是闭了一下眼(太疲劳了),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一阵风吹过,把一面竖立在旗手尸体上的旗子吹倒了,正好倒在托米的身上。出於人的本能,托米发出了一声尖叫。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金走进了牢房,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如果让金一定要解释一下自己的行为的话,大概是想在去冒险者工会之前先做点什么来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一点,也可能想看一下那些俘虏的状况,毕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是由於金的麻痹术才被俘的。

    金在早上醒来时,发现已经是相当晚了,在桌子上有他的早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在他吃过之后,出门看看时,发现一件怪事,整个村子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村口的了望台上倒有人在放哨。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后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的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后拔剑,策马冲向他们。他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后肯挥剑迎向第二个。

    早晨,双方的大军以诺尔村为中心,各自列阵。战斗很快爆发,帝国军首先发起攻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猛的进攻和如此顽强的抵抗,在中午时,双方战死者已经超过万人。战斗双方在傍晚时才发出撤退命令。留下一个宛如人间地狱的战场。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於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一个带著无数电光的光球(神之雷,混合了闪电和爆炎的强大攻击魔法,只有神官或祭司能单独施展,特点是威力随魔力的增多可无限提高),准确的击向正在爬坡的活靶子,电光无孔不入的攻击魔法盾的每一个点,让金痛苦万分,他的魔力早已经到了极限,现在完全靠体力和精神力支持。

    做队长就这点好,肯这样想。他泡上一杯茶,舒舒服服的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一手端著茶,一手拿著消息单开始看。冒险者工会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大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无孔不入的消息网,以最快的速度把迷失大陆上发生最新事情汇集,并从中挑选出对冒险者或佣兵们有用的信息(当然特别珍贵的消息例外),做成“大陆最新消息单”,然后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冒险者或老百姓(跟报纸差不多)。而本城的冒险者工会的分部为了讨好卫戎部队指挥官,每周都免费送给肯这个消息单,而且还专门雇了一个小孩送到肯的办公室里。

    “什么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金从冥想状态中恢复过来,四周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再看看天,已经快到黄昏了。他满怀著对神谕的不解(其实大部分神谕都是这样),走下山坡,往诺尔村疾行而去。

    深夜,终於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后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后静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下午,会议继续,一个村民飞马赶到,带来了伯瑞克城要加入帝国的消息,“城里的自卫队的旗子都已经改成帝国的军旗了。”带来了消息的村民这样说。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大陆历997年三月二十九日,维克多皇帝统帅的帝国军与“黑龙”加里统帅的联盟军在伯瑞克城下交战,双方势均力敌。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后的抵抗彻底的瓦解,甚至有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於因此结束了。

    列夫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他的身材不是很高,长的也不是很粗壮,但是非常的匀称,手脚看起来很灵巧。列夫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和他古铜色的皮肤很相配。他的脸不是很英俊,但五官都很搭配,给人一种明快干净的感觉。整体上,他长的并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精明强干。

    肯叹了一口气,心中为这场大战这么快就结束感到遗憾,但在他内心深处,他为自己不能参加这场大战而感到失落。

    “我不是他们一伙的,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罢了,你们不能把我处死,你们没有权力未经审判就处死犯人。”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发生什么,这些人纷纷从窗口或后门逃走。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后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后,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好吧,我去”金终於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在胜利回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后(和上一次没有什么区别)就背著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攻击魔法无情的轰击著这个活靶子。

    金在心里已经相信这个年轻的盗贼不是这些土匪的一员,但是他依旧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是他们的侦察兵”列夫急了,“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去他们的营地去弄点东西,因为我们听冒险者工会的人说,他们抢劫了几个村子,现在很有钱。我干掉了哨兵,才刚刚找到几个金币,你们就开始进攻了。对了”列夫突然说“我那天在树林边看到你和一个骑士在一起,那个骑士一个就杀了三个,可真是厉害。”

    “不会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有赚够钱,我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特别是死在别人的错误中。”

    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在他十八岁那年,他从战士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接著就加入军队。在经过短短一年军队生活后,他就通过了考试,成了一名骑士(骑士与剑士的区别在於,骑士必须精通骑术,能够使用多种兵器,而且还必须会骑士的礼节,遵守骑士道,而剑士则没有这么多的要求,成为一个骑士要比成为一名战士麻烦──注:是麻烦不是困难──多了)。两年后,他成功的通过了高级骑士的考试(这一点,肯自认为是幸运,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一名剑圣级的战士的指导,学会了使用剑风,否则没有十年他绝对不会成为高级骑士),并且晋升为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一个军官(如果不是贵族,只有拥有骑士以上的资格才能成为军官)。在一年前,肯在加夫特瓦尔王国军队中举行的比武会上获得骄人战绩,得到国王的赏识,从一名普通的小队长一举跃升为大队长(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编制是十进的,小队10人,大队1000人),并且成功的调到他的家乡──罗尔城担任卫戎部队指挥官。

    “这样不行,红色联盟没有足够的兵力来保护我们,万一帝国军来了,村子毁灭就在眼前了。”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火球、风刃、爆炎球、雷电、光弹……一个一个在五个人身边爆开、一个一个打在金做的魔法盾上,但是五个人都没有事,绝对防护魔法抵挡了每一发命中的攻击,但这只会招致更多的攻击魔法。隐藏在暗处的魔法师们惊奇的看到在战场中的五个人若无其事的在魔法的汪洋大海中自由前进,他们都加强了攻击。

    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有几个土匪却逃出包围,向他们两人这里冲来,他们发现了肯和金。两个土匪向肯跑来,另一个则冲向金。

    “前面的那一个朋友,”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帝国法师终於打破了沈默,“请告诉我们守护神的神谕。”那个法师顿了顿,见金没有回答,就换了一种别有意味的语气“如果你听错了神谕的话,我们可以帮你改正。”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后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看守们冲进来,迅速压制了囚犯的行动。

    “……”

    大陆历997年三月初,雷特帝国皇帝维克多二世向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的伯瑞克城及附近村镇递交了文书,要求他们并入雷特帝国。五天后,伯瑞克城易帜,归顺帝国。第二天,红色联盟派一支军队进入伯瑞克城附近,并於隔天在诺尔村与伯瑞克城自卫队发生冲突。就在发生冲突的第二天,帝国和联盟的大军都赶到诺尔村,双方发生激战,两边都损失惨重,最后双方都选择了撤退。两天后,红色联盟用重金雇佣了八个佣兵团,趁帝国军不备,突袭伯瑞克城得手,将帝国的势力赶出了伯瑞克一带。三月十七日,维克多二世御驾亲征,率领主力部队进攻伯瑞克城。双方在伯瑞克城下激战一日,不分胜负。当天晚上,在大魔导师约克·雷的隐藏魔法掩护下,维克多二世亲自带领精锐部队夜袭敌营,大败红色联盟的雇佣兵团,杀的敌人几乎全军覆没,并且趁胜攻占了伯瑞克城。二十二日,由红色联盟各个城市的自卫队组成的混合兵团赶到伯瑞克地区,并与残余部队汇合,红色联盟将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的老雇佣兵,有“黑龙”之称的加里。加里用引蛇出洞之计,用一支小部队将守在伯瑞克城的维克多二世引出城,主力趁虚而入,於二十五日再一次攻占伯瑞克城。这时包括罗尔城再内,大陆上所有的评论都认为这场战争将会变成持久战。

    几个火球立刻向叫声处轰去,虽然没有伤到人,却足以暴露出这群暗夜逃亡者。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事,然后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村民们接受了村长的话,都回去准备了。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的很重,没一会儿是站不起来了。

    就在村民们讨论加入帝国还是联盟时,一支有五十名士兵和十个魔法师的军队抵达了村口,并在村口拄扎下来,他们衣甲明显说明他们是红色联盟的军队。

    三十日,维克多采用了大魔导师约克·雷的计策,大量散布谣言。

    托米的父母倒是不错,他们向金道了歉,招待他吃晚饭,安排他过夜,而且向金保证,只要明天村里的店一开门,就买一套新的魔法袍赔给他。

    金的四周刚刚出现一层大小可以包容五个逃亡者的黑色却透明的薄膜状能量,攻击就到了。

    就这样,这个叫托米的小孩把金带回了家。托米的家就在附近,一个叫诺尔的村子里。

    “别用这些蠢话来骗人,你以为我会相信‘偶然路过’这个借口吗?你一定是这些土匪的侦察兵,那天早上正好侦察回来,被我们逮住。”

    四月三日,联盟军的军心大乱,加里被迫撤退。遭到帝国军的追击,损失很大,但主力还是撤退到联盟境内。

    经过一番讨论,村长认为这个魔法师可以信赖,於是就把向守护神请求指示的任务交给了金,同时向他允诺了100金币的报酬。

    “我建议加入红色联盟,起码红色联盟不会向我们征税,谁知道帝国会向我们要多少钱。”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可是,村子没有自己的魔法师啊?”一个村民提出疑问。

    该死,是谁把一张捕鸟网张在树顶上,现在金完全的被困住了。他被捕鸟网从空中拉了下来,掉在大树上,全身都夹在树枝中还缠满捕鸟网,他那与魔法师这个职业不符合的强壮庞大的身体现在成了他被困的主要原因。金想用魔法脱困,但是他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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