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毕竟,这可是那个赠送自己躯壳的好心人(倒霉孩子)的至爱之物呢?
“别人就算是撞到大运,也只是穿越去个异界,或者重生风光一回。自己可倒好,好好地废物一枚,留在那个蓝色星球浪费粮食该有多好,可是一觉醒来,居然穿越了,还来到了这个令人憋闷的世界。”
正午,清流镇。
王三是镇子里的护卫队员之一,既然能够进入其中,他自然有着相对于镇子之中的大多数人更为宽广的人脉、背景,再加上他虽然识字不多,但是却机灵无比,更兼有一个本事,只要被他见过一面的人,此后若是第二次见到,便能瞬间记起,因此,他才被队长委派到小镇入口检查行人。
不得不说,国人的乡土情怀,即使是秦帆这种当初的愤青加宅男,也在这种时候显露无疑。
秦帆终于松开了双手,走到那棵古树之上,不要片刻,便爬上古树,取下了上面的破布包裹。
这一刻,秦帆三世为人所受的憋屈,两滴赤红的血泪在眼眶中徐徐打转。
只要是清流镇的镇民,都知道这个小乞丐的往昔,那个事迹,不说令人振聋发聩,至少也是愕然无比。
下一刻,当他的目光落到那块破包裹布之上,彻底愣了!娘的!
“老天,你妹的,老子本来快要结婚了啊!可是,你呢,居然让我来到这个狗屁的太墟大陆!”
但是,为什么,心中会这样憋屈呢?
可是,今天这小子不仅走路稳稳当当,而且居然这是要出镇,平时那从不离身的破烂包裹,紧紧抱在怀中,而双眼之中再没有平时的癫狂,更不要说被那些混混毒打时的怯懦。
毕竟,现在即使是一只清流镇的猪,也比自己的这个身份尊贵多了。
此刻,正当他懒洋洋的取下头顶的一片蕉叶,准备换班时,却目光一愣,愕然看着从镇子之中走出的一个少年。他倒不是因为这个少年又如何煊赫,而是如果让任何一个清流镇的镇民出来,也能够认识这个少年。
可是,即使这样的天气,依然阻止不了一些人的脚步,他们或许是为生计所迫,或是有难言之隐,或面露喜色,或茫然无措,众生百态,显露无疑。
“这个小子不是疯子吗?怎么,怎么……”
好吧!认了!
在那个蓝色星球,谎言随便说,毒誓随便发,可是,在这里,有这个高高在上,乱放雷电的老天,秦帆还真不敢肆无忌惮地发火。
这个少年,正是秦帆!
即使秦帆三世为人,可是,你也就是个人啊!
一个乞丐,应该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样的知名度,但是,王三却仿佛看到了最令他震惊的事情。
“卧槽你姥姥……”
只见他年约十岁左右,细细看去,身体相较正常的少年更为瘦弱,头发乱蓬蓬的充斥着脏污,遮体的衣物更是孔洞遍布,唯一让人眼前一亮的或许只有少年那亮晶晶的双眼了。
“轰咔——”
“让老子再来一回,这算什么?算什么?”
他默默地站起来,双眼看着那化为飞灰的古树,片刻之后,双手紧紧握住,即使脏污的指甲掐烂了双手,他也丝毫未动,神色之中满是冷峻。
当然,若是细细看去,其中定有不同之处,矮子里面都能拔出高个,更不要说偌大的镇子了。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