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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雨滂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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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风过境的讯息充斥着这个城市的每一块屏幕,可是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下雨天,真正大雨滂沱的,只有我的心。

    风带着黏腻的潮湿,让地铁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更加焦躁,这是我第一天上班,很难想象我拿着工程管理的学位,找了一份在网络公司做文学编辑的工作。我的大学生活过的很简单,学习,余乐,看书,三个主旋律。

    可是即使拿着很高的绩点也没有办法让我找到一个工程管理相关的工作,我竞争不过海龟,竞争不过本地人,有的时候只是简单的竞争不过男孩子。而在我找工作最焦虑和无助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在一起两年的男朋友余乐和我最好的朋友张曼曼,他们互相喜欢对方。

    反倒是阅读救了我,离开家的这些年,离开了严厉父母的视线,我终于能不埋头在数理化的学习中,能有大块的时间看书写字。无意中看到一个网络公司在招文学编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应聘,没想到竟然收到了唯一一个offer。这个工作选择了我,我虽然别无他选,倒也安下心来,总算能有一个让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的理由。

    耳朵里塞着音乐,现在的我只敢听不懂的语言,日语法语或者一段轻音乐,因为任何一首歌和任何一个和爱情相关的字眼,都可能让我突然之间泪流满面。我听过一个说法,说一个人开始哭,就已经是开始表演情绪了。可为什么我只敢在任何人都不在的时候流泪,毕竟我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擅长把所有的情绪穿在笑容的里面,擅长独自去承担情绪的轻重。我麻烦不起别人,我也没有信心有人会愿意与真实的我相守。

    一开始没有那么喜欢余乐的,那些我从小受到的自尊自爱的教育告诉我,碰上再喜欢的人也要懂得拿得起放得下,第一要务是要学会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不要那么尽心尽力去爱。可是谁教过我自信呢?

    两年累积的快乐、倚赖、默契,让我一点点的放下防备,全身心的投入爱恋。在面对他的“离开”时,我才发现,太珍贵的东西,真的不能随便拿出来。此时此刻的痛,不知要何时停止。

    音乐还在耳边继续,在感受到失去的这些日子里,我唯一还能感知到的只有音乐了。否则那些盯着手机屏幕等余乐微信的时间,我要么是在算计距离上一次联系有多久,要么是在漫无边际的等待和发呆。不是没有想过主动找他,只是怕自己变得打扰别人,更令人讨厌而已。

    对,我还没有和他正式提分手,而他也并不知道我知道了一切。

    这些烦乱的心事送我走到了公司的门口,因为来的早,又还没有办理门禁,把湿的人字拖换成新买的平底鞋,脚干净地穿在有点温度的鞋子里,深呼吸,感觉自己已经换上了一张可以和新同事打招呼问好的脸。

    “祝第一天上班愉快!”手机里闪烁的是张曼曼的消息,她就是这样一个细心的人,永远把朋友的事情记在心上,所以即使余乐喜欢她,我也做不到恨她。漂亮,聪明,家境好,身材好,情商高,可以说张曼曼是我见过的最接近完美的女孩子。扪心自问,我都喜欢她,凭什么余乐不能喜欢她?

    “谢谢曼曼!”我迅速地回复,带着真诚,又带着“如果你不是那么好该多好”的辛酸。

    刚发完消息就闻到一股趾高气扬的香风,碰巧认得这款香水——屋顶花园,余乐第一次送我的生日礼物,那个时候我们应该是只有彼此的相恋着吧?这款香水的前味浓烈骄傲,有一种“我是美人倾国倾城”的傲气,后味却清淡少女,有陪你一起在屋顶看雨的浪漫情怀。我一次都没有洒在身上过,想来余乐所喜欢的女孩儿,从来就不是我这样的。

    这屋顶花园的主人,踩着一双五厘米以上的高跟鞋,一袭突显凹凸有致身材的暗红色短款连衣裙,面目有精致的妆容和令人猜不出年纪的光洁皮肤。她挑着眉迅速的扫过了我,我这才认出来这是当时面试我的时候也在场的面试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名字里面有一个“晓”字,而且通一个古代的美女。

    我正在挣扎着要不要打招呼,可是又尴尬忘记人家全名,她已经头也不回的走过了。记得面试的时候,她对我也几乎是没有任何兴趣的眼神,这样的姑娘,气场太强,硬打招呼只怕也是碰一鼻子灰。

    “吴念儿对吗?哎呀,我来晚了,不好意思。”从拥挤的电梯里蹦出来的是一个长娃娃脸的姑娘。

    “你是乐乐吧?”主编前一天给我发邮件的时候说会有一个叫常乐乐的姑娘来接待我,给我分配座位和交代一些必要的事项,想必这就是常乐乐了。

    “对,我是常乐乐,主编说我们新招来一个很瘦的美女,要给我一点压力,真是的,你怎么那么瘦,我要继续坚守在肥胖担当的岗位上了。”常乐乐的眼睛很大,我觉得眼睛大的人总有一种很无辜的感觉,就像余乐,难道名字里有乐的人都有这样的属性吗?想到余乐,我赶紧把这件充满愁绪的“内衣”往回塞。

    “你不胖,现在的女孩都觉得自己胖。”我说的是实话,常乐乐也就算正常身材吧,当然不能跟刚刚骄傲的美女比。而我自己,曾经比乐乐胖很多,那些胖的岁月,那些跑步的时候让人充满自卑感的喘气,那些“想不通大帅哥余乐找了个那么普通的女朋友”的指指点点,只是让我不堪回首罢了。

    “走,我带你去你的座位,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常乐乐从面相看是那种心地单纯,没有太多心机的姑娘,穿衣很随意,喜欢明亮的颜色,虽然她嘴上念着自己胖,可是很多蕾丝点缀的上衣和明艳颜色的裙子,都暴露了她是个自信快乐的女孩子。我说过自己擅长察言观色,自卑的人都有这个技能,要在这个耀眼的世界活下去,必须懂得找一个不算太黑的角落生存。

    “最讨厌台风天了,鞋子都湿透了,这一天的心情都毁了。”还没有走到我未来的位置上,就听到一个姑娘抱怨,这姑娘巴掌脸,五官小巧精致,就算是台风天,妆容也是认真打理过的。她身材瘦小,可是皱着眉让人觉得性格挺刚毅的。

    “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这里有一双拖鞋,才买的。”姑娘的话音才落,一个长相老实的男孩子挠着头面带羞涩地把凳子滑到了姑娘身边,小心翼翼地说,怕被拒绝又更心疼姑娘的样子。

    “你的拖鞋我穿太大了吧,而且,谁知道你有没有穿过。”巴掌脸姑娘回。

    “天地良心,真的是才买的……”

    “好了,大家别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新同事,吴念儿,等会儿主编早会上会跟大家详细介绍,她以后就是我同桌了,好感人,我终于有同桌了!”常乐乐的声音在人还不多的办公室里面扩展开来,巴掌脸姑娘,挠头男生和红衣女神都齐齐地把目光聚焦在我身上。

    “咦,我还以为offer会发给上个月那个实习生呢,不是挺机灵的一个小鬼吗?”红衣女神悠悠地说了一句,然后扭头继续补口红。

    “你别理她,她叫张晓乔,说话就是这样。”常乐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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