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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于一八六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那时我父母住在美第奇街,一套位于四层或五层楼的公寓,几年后搬走了,故此我没留下什么记忆。不过,我还记得那个阳台,或者不如说站在阳台上所看见的东西:笔直望过去的广场和广场上水池的喷泉。抑或更确切地说,我还记得我们站在阳台上,把父亲剪的纸龙扔出去,纸龙被风刮着,飘过广场上喷水池上空,一直飞进卢森堡公园,被高高的栗树枝挂住。

    我还记得一张相当大的桌子,大概就是餐厅的餐桌吧,所铺的桌布垂得很低。我常常和门房的儿子钻到底下去;门房的儿子是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孩子,有时来找我。

    “你们在底下搞什么鬼?”保姆喊道。

    “没搞什么。我们玩儿。”

    我们把玩具摇得蛮响。那些玩具是为了装样子带到桌子底下的。实际上我们另有玩法:一个贴近另一个,而不是一个与另一个。我们的所作所为,后来我才知道叫做“不良习惯”。

    这种不良习惯,我们两个是谁教给谁的?是谁头一个养成的?我说不清。不过应该承认,这种不良习惯小孩子有时是能够再创造的。我吗,既无法说是什么人教我的,也无法说自己是怎样发现那快乐的,而是我的记忆力回溯多远,那快乐就已存在了多久。

    我深知,讲述这件事以及后来发生的事,对我自己会有所伤害,我预感到有人会利用这些来诽谤我。但是,我的叙述唯有真实才站得住脚。权当我写这些是一种忏悔吧。

    人当童年,心灵应该完全透明,充满情爱,纯洁无瑕。可是,记忆中我童年时代的心灵却阴暗、丑恶、忧郁。

    家人常常领我去卢森堡公园,但我不肯与其他孩子一块儿玩,总是郁郁寡欢地待在一边,站在保姆身边观看其他孩子做游戏。他们用小桶将沙子堆成一排排漂亮的小沙堆……当保姆扭头看别的东西时,我冷不防冲上去,将所有沙堆踩倒。

    我要讲的另一件事更加古怪。大概正因为其古怪,我不那么为之感到羞愧。母亲后来常常对我提起这件事,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事儿发生在于泽斯。我们每年去那里一趟,看望我父亲的母亲和其他几个亲戚,包括佛罗家几个堂兄弟。他们在市中心有一座带花园的老房子。事儿就发生在佛罗家这座房子里。我的堂姐长得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她一头秀发黑黝黝的,从中间分开,紧贴两鬓,侧影俨然一座玉石浮雕(我后来见过她的照片),皮肤光彩照人。那皮肤的光泽我记忆犹新,因为我被介绍给她那天,她穿着连衣裙,领口开得特别低。

    “快去亲亲你堂姐。”一进客厅,母亲就对我说(我当时只有四岁,也许五岁)。我走过去。佛罗堂姐弯下腰,把我拉到她身前,这样她的肩膀就袒露了。看到如此娇艳的肌肤,我顿时头晕目眩,不去亲堂姐伸给我的面颊,却被她美丽动人的肩膀迷住,照准上面狠狠啃了一口。堂姐疼得大叫一声,我则吓得大叫一声,随即厌恶地吐口唾沫。我很快被拉开了,在场的人大概都惊得傻了眼,忘了惩罚我。

    我找到那时的一张照片,我穿件滑稽可笑的方格罩衫,蜷缩在母亲的裙子里,一副病态、顽皮的样子,目光斜视。

    我六岁上我们家搬离了美第奇街。我家的新公寓套房在土尔隆街二号三层,刚好处在圣絮彼斯街拐角。父亲书房的窗子就临这条街,我的卧室窗外是个大院子。我记得特别清楚的是套间的门厅,因为凡是不上学的时候,我通常在门厅里玩儿或是待在卧室里。妈妈见我总围着她转,烦,就叫我去跟“我的朋友彼埃尔”玩,即叫我独自去玩。门厅的彩色地毯上有大幅的几何图案,在这些图案上与大名鼎鼎的“朋友彼埃尔”玩弹子,再开心不过了。

    一个小网兜装着我所拥有的最漂亮的弹子,一颗颗全都是别人送我的,从来不与普通的弹子混在一起。每次拿出来玩,看到它们那样漂亮,总是有一番新鲜的开心感。尤其有一颗小小的玛瑙弹子,上面呈现一条赤道,还有几条白色回归线哩。另一颗光玉髓弹子,呈浅玳瑁色,是我用来压阵之物。此外有一个大布兜,装了许多灰色弹子,常常赢回来,又常常输掉,后来真正有了玩弹子的伙伴时,便拿作赌注。

    另一件令我着迷的玩具,是一个叫做万花筒的新奇玩意儿。它像一种小型望远镜,在与眼睛所贴的这一端相反的那一端,呈现出变化无穷的圆形花饰。那是由一些活动的彩色玻璃片构成的,嵌在两块半透明的玻璃之间。这小望远镜的内壁贴着镜子,整个玩具稍微动一下,两块半透明的玻璃之间的彩绘玻璃片,就会匀称地变幻出魔幻般的画面。不断变幻的圆形花饰使我欣喜莫名。现在我仿佛还真切看见那些彩绘玻璃片的颜色和形状,最大的那块是浅色的尖晶石,呈三角形,在自身重量的带动下,在所有彩绘玻璃片上首先转动,挤得其他玻璃片也转动起来。彩绘玻璃片之中有一片是颜色很深的石榴石,几乎呈圆形,一片镰刀形的翡翠,一片我已不记得颜色的黄玉,一片蓝宝石和三小片褐色碎晶体。它们绝不会一齐呈现在画面上,一些完全隐藏、一些半隐藏在滑槽的镜子背后,只有那块尖晶石,因为太大,总是不会彻底隐去。

    我的表姐妹们和我一样喜欢这玩意儿,但都缺乏耐心,每回总不停地摇那圆筒,想一下子看到全部变化。我不那样做,而是眼睛总贴在镜头上,慢慢地、慢慢地转动万花筒,欣赏图案慢慢地变化。有时一块玻璃片难以觉察地挪动一下,会造成连续不断的转动。我既好奇又着迷,很快就想迫使这万花筒向我公开它的秘密。我把它的底撬开,将一块块玻璃片卸下来,又从纸板套子里取出三块镜子。然后重新安装上,但多放进去三四颗彩绘玻璃珠子。整个组合其实没有任何高明之处,种种变化再也不会引起惊奇,每个环节都已了如指掌,乐趣的缘由已弄得一清二楚。

    后来我又想把小玻璃片换成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一根羽毛尖,一个苍蝇翅,一段小草,等等。这些东西都不透明,没有任何奇妙效果可言。但由于镜子的反射作用和对几何的某种兴趣……总之,我成小时、成天玩这个游戏。我想如今的孩子们都不知道这游戏了,所以花了如许笔墨加以介绍。

    童年时代的其他游戏,如拼七巧板、移印花样、搭积木等,都是孤单一人玩的游戏。我没有任何同伴……不,我眼前浮现出一个,但,唉!不是玩的同伴。每次玛丽领我去卢森堡公园,我总在那里见到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孩子。他娇嫩、温和、安静,苍白的脸被一副大眼镜遮住一半,眼镜片颜色很深,后面什么也看不清。我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了,也许根本就不知道。我叫他小绵羊,因为他穿件白色翻羊毛小大衣。

    “小绵羊,您为什么戴眼镜?”(记得我不用“你”称呼他。)

    “我眼睛有毛病。”

    “让我看看。”

    他抬起那副可怕的眼镜,两只眼睛可怜地眨巴着,目光犹疑不定,痛苦地透进我的心里。

    我俩在一起时不玩儿,记得只是手拉着手,默默地散步,其他什么也不做。

    平生头一回结下的这个友谊,持续时间很短。小绵羊不久就不再来了。唉!卢森堡公园这时在我的感觉中那样空荡荡!但我真正开始感到绝望,是在知道小绵羊变成了瞎子的时候。玛丽在小区里遇到那孩子的保姆,回来向母亲学她与那保姆的交谈。为了不让我听见,她声音压得很低,但我还是听见了这样一句话:“连嘴巴都找不到啦!”这句话显然荒唐,嘴巴吗,没有视力无疑也找得到。我立刻这样想,但心里挺难受,跑到自己房间里去哭泣,接连几天,练习久久地闭上眼睛,走路也不睁开,竭力体验小绵羊可能的感受。

    父亲一心扑在法学院的备课上,对我甚少关心。每天大部分时间,他都关在他那间宽大、略显阴暗的书房里。那间书房,他不叫我进去,我是不能进去的。我是从一张照片上重新见父亲的模样,胡子呈方形,相当长的黑发鬈曲着。没有这张照片,我只记得他脾气非常温和。母亲后来告诉我,父亲的同事们都叫他“温顺男人”;我听父亲的一个同事说,大家经常请他出主意。

    对父亲我向来怀着敬畏,书房这地方那样肃穆,更增加了我的敬畏。每次进入书房,我感觉仿佛是进到教堂里,半明半暗中,耸立着圣体龛般的书柜,厚厚的地毯,色调富丽而深暗,走在上面没有一点声音。两个窗户,一个旁边摆了一张斜面经桌;房间中央一张宽大的桌子,上面放满了书和文件。父亲找出一本厚书来,题目大概是《勃艮第或诺曼底习俗》,一本沉甸甸的对开本书,打开搁在沙发扶手上,与我一块儿一页一页地翻看,一直翻到蠹虫老是啃啮的地方。这位法学家查阅了一篇古文,欣赏着私下的小收藏品,想道:“瞧!这准会让儿子开心。”这果然让我很开心,但也是由于他自己显得开心的缘故。

    我对这间书房的回忆,尤其是与父亲让我在那里面阅读的书紧密相连的。父亲在这方面想法独特,母亲不愿苟同。我常常听见他们一块儿争论,应该给幼儿的头脑提供什么食粮。有时,类似的争论围绕着顺从这个问题展开。母亲始终持这样的意见:孩子应该顺从,而不需要明白为什么;父亲则始终倾向于无论什么事,都要向我解释清楚。我清楚地记得,母亲当时把我这样的孩子比作希伯来民族,必须先绳之以法,而后方能宽恕。现在我认为,母亲所言乃真知灼见,但当时我与她处于对立状态,经常软磨硬抗,不断顶嘴。可是对于父亲呢,只要他一句话,叫我干啥就干啥。我觉得父亲更多的是顺从自己心灵的需要,而谈不上是遵循什么方法,因为他推荐让我开心或欣赏的东西,无一不是他自己喜欢和赞赏的东西。那时的法国儿童文学所提供的东西,荒谬而愚蠢,像后来人们塞到我手里的塞居尔夫人的某本书,父亲如果见了,我想他一定会难过。然而我承认,我这一代几乎所有孩子,都对这类书产生了相当强烈而又愚蠢的兴趣。所幸者,只是这种兴趣不如我当初听父亲朗读作品时那么强烈。父亲给我朗读的作品诸如莫里哀的戏剧故事、《奥德赛》中的段落、《帕特林闹剧》(1)、辛巴德冒险故事或阿里巴巴冒险故事(2),还有意大利喜剧中的一些滑稽片断,如莫里斯·桑在《面具》一书里所介绍的。在这本书里,我也欣赏到阿尔钦、柯农比娜、驼背丑角和男丑角等形象,因为我听过他们通过父亲的声音对话。

    这些朗诵非常成功,父亲信心倍增,有一天竟打算朗诵《约伯记》(3)的开头部分。这次尝试母亲也想听,所以没有在书房或其他房间里进行,而是在小客厅里,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为母亲设的专场。当然我不能肯定,我从一开始就领会了这本圣书里的全部美,但是可以肯定,这次朗读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无论是故事的庄严,还是父亲声音的严肃,抑或母亲面部的表情。母亲时而将双眼闭上,以表示或保护她虔诚的默祷,时而将双眼睁开,那仅仅是为了向我投来充满母爱、疑问和希望的一瞥。

    夏天某些宜人的晚上,晚饭吃得不太迟,父亲又没有太多工作时,他就问道:

    “我的小朋友愿意和我去散散步吗?”

    他从来都叫我他的小朋友。

    “你们会适可而止,不会回来太晚,不是吗?”母亲说道。

    我喜欢与父亲一块外出。由于他甚少关心我,所以这罕有的机会带有不寻常的、重大的和些许神秘的色彩,令我着迷。

    我们一边玩猜谜语和同音异义词游戏,一边沿着土尔隆街往上走,然后穿过卢森堡公园,顺着紧贴公园的圣米歇尔街那段路,一直走到离天文台不远的第二个公园。当时医药学校对面那块地还没有盖房子,这个学校本身也还不存在。那里根本没有六层的楼房,只有一些临时板棚、旧货摊、转手或出租脚踏车的档口。这第二个卢森堡公园边缘一带,铺了沥青或碎石什么的,给脚踏车爱好者当跑道。这些爱好者骑着后来被自行车所取代的那种离奇古怪的交通工具,七拐八扭,一掠而过,消失在暮色中。我们赞叹他们的大胆和英姿。只还依稀看得见车架和小小的后轮以及安装在后轮上的天线平衡装置。轻巧的前轮晃动着,骑在上面的人像个怪物。

    夜色降临了,稍远处一家咖啡音乐厅的灯光显得更加强烈。音乐吸引着我们。一个个汽灯泡本身看不见,只看见树篱那边栗树上射出的奇特灯光。我们走拢去。板壁镶得不严实,有些地方可以把眼睛贴在两块木板之间往里看。我的目光越过乱哄哄的观众,看见奇妙的舞台上,一位女歌手登台后说了许多庸俗乏味的话。

    有时,在回家途中,我们还有时间穿过大卢森堡公园。不一会儿,咚咚的鼓声宣布公园要关门了。最后的散步者不情愿地向出口走去,后面跟着看门人。他们身后宽宽的林荫路,空寂无人,笼罩在神秘之中。凡是这样的夜晚,我总像喝醉了酒,沉入暗影憧憧,奇幻谲诡的梦乡。

    打我五岁起,父母就让我去芙乐尔小姐家和拉克博埃夫人家上幼儿课。

    芙乐尔小姐家住塞纳街。包括我在内的小班的孩子,都埋头学习认字和写字,而大班的孩子,更确切地讲大班的女孩子(因为来芙乐尔小姐家上课的大孩子都是女的,小孩子都是男的)则为排练一次演出忙得不亦乐乎。家长们都要来观看这次演出。她们准备演出的是《爱打官司的人》里面的一场戏。那些大女孩儿都试着粘假胡子,我羡慕她们穿化装服,那肯定比什么都开心。

    在拉克博埃夫人家,我记得只有一台“拉姆斯登牌机器”,一架老式的电唱机,令我惊奇不已。它有一个玻璃圆盘,上面贴着一些小金属片,还有一个转动圆盘的曲柄。这台机器不准触摸,“明文规定违者处死”————正如一些电线杆的木牌子上所写的。一天,女老师打算开动机器,孩子们围成一大圈,但离得远远的,因为都挺害怕。大家预料女老师会受到电击;她食指弯曲,将一个钢球移近唱机顶端时,的确有点瑟瑟发抖,但并不见迸出半点火花……啊!大家这才松了口气。

    我七岁上,母亲考虑,除了让我上芙乐尔小姐和拉克博埃夫人的课之外,还应该增加戈克琳小姐的钢琴课。这位纯朴的小姐给人感觉到她对艺术的兴趣少于谋生的需要。她身体瘦弱,面色苍白,一副马上要病倒的样子。我想她可能吃不饱肚皮。

    戈克琳小姐见我乖乖听话,便从一个小袖笼里抽出一张图片送给我。那张图片本身,在我看来乃寻常之物,我几乎会嗤之以鼻,但它很香,非常香————大概是为了让人记住那个小袖笼吧。这张图片我几乎不看,只是闻,闻过之后,把它贴在一本画册里其他图片旁边。那画册是大商店赠送给顾客的孩子们的,但里面的图片没有丝毫香味。前不久我还打开过这本画册,逗一位幼侄开心哩。戈克琳小姐送的那张图片还散发着香味,甚至使整本画册散发着香味。

    我练完音阶和琶音,又做了点儿视唱练耳,重弹几遍《钢琴家优秀传统曲目》里的一首曲子,便把位置让给母亲,让她在戈克琳小姐身边坐下。我想妈妈是出于谦虚,从来不单独一人弹钢琴,在四手联弹时,她弹得多么自如!母亲通常弹奏的,是海顿的一首交响曲的一部分,尤其喜欢弹奏终曲,觉得终曲动作快,不要求那么强的表现力————接近结尾时她弹奏得更快。她弹奏时,自始至终大声数着拍子。

    等我长大点儿了,戈克琳小姐不再登门,而由我去她家上课。她住着一个小小的套间,与她一个姐姐一块儿生活。那个姐姐是个残疾人而且有点傻,由她负担。头一个房间应该是餐厅,里面有个大鸟笼子,养了许多梅花雀。第二个房间里放着钢琴。这架钢琴的高音区琴键音调很不准,我们四手联弹练习时,我不太愿意弹高音。戈克琳小姐很容易明白我为什么有这种反感,像悄悄地对一个精灵下一道命令,以抱怨的口气泛泛地说:“该去叫一位调音师来!”但精灵不愿意跑腿。

    我父母习惯去卡尔瓦多斯省拉洛克·拜尼亚尔度暑假。这个庄园在我外婆龙多氏去世后,就归我母亲所有了。元旦假期我们去鲁昂我母亲的娘家度过,复活节假期则去于泽斯我祖母身边。

    这两个家族截然不同,这两个法兰西省份也截然不同,它们全都对我施加着相互矛盾的影响。我常常以为,我会被迫从事艺术创作,因为只有通过艺术创作,才能使这些极不相同的因素协调起来:这些因素在我心里即使不相互打架,至少是相互对话。或许只有被遗传冲动推向单一方向的人,相反,那些杂交的品种,由于种种相互对立的要求在他们身上相互中和的同时,得以共处和壮大,所以我相信仲裁人和艺术家都来自他们之中。如果具体事例不能证明我言之有理,那我就弄错了。

    但是,我模糊看到并指出的这种规律,似乎至今没有引起历史学家们的兴趣。我现在在居韦维尔写到这一点时,手头的任何传记、任何辞典,甚至共有五十二卷的巨著《世界名人传记》之中,无论查阅哪个名字,都找不到有关任何名人、任何英雄母系方面血统的介绍。这一点后面我还要再谈到。

    我的曾外祖父龙多·德·蒙布莱和他的父亲一样,在财政部任参事————该部漂亮的官邸至今还存在于圣母院广场大教堂对面————一七八九年出任鲁昂市长。一七九三年,他与德·埃布维尔先生一块儿被关进圣雍监狱,由被认为更进步的德·丰特奈取代了他的职位。出狱之后,他隐居于卢维埃,我想他是在那里再婚的。(4)他与头一个妻子生有两个孩子。直到那时为止,整个龙多一家都信奉天主教。但龙多·德·蒙布莱二婚娶了一位新教徒杜佛尔小姐,她为他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就是我外祖父爱德华。这些孩子都是按天主教的习俗洗礼和抚养的。可是,我外祖父也娶了一位新教徒,即朱莉·普歇。这回他们生了五个孩子,其中最小的是我母亲,五个孩子全是按新教习俗抚养的了。

    然而在叙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即在我的回忆进入高潮时,我父母的家庭重新变得信奉天主教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信奉天主教,而且深具正统观念。我舅舅亨利·龙多在外婆去世后,与舅妈及他们的两个孩子住在我父母家,他在很年轻的时候,甚至在考虑娶虔诚信奉天主教的吕茜尔·K之前,就改宗皈依了天主教。

    这个家位于克罗斯纳街和封特内尔街拐角处。马车出入的大门朝克罗斯纳街,大部分窗户则临封特内尔街。我觉得这座房子很大,它的确很大。底层除了看门人的住房、厨房、马厩和仓库之外,还有一间商店,专卖鲁昂花布,是那家离鲁昂几公里,位于乌尔蒙的工厂生产的。布店旁边,更确切地讲存货房旁边,有一间小小的办公室。这间办公室也不准孩子们进去。再说仅仅因为它那弥漫的雪茄烟味,和它那阴森森令人讨厌的外表,就没有谁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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