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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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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现在且让我们照抄在下面:

    本邑巨绅胡凤梧先生,乃世代阀阅,布政公裔孙。日昨为胡母马太夫人寿辰,记者亦专诚趋贺。盖兹事经半载之筹备,早已哄传遐迩。至时果盛况空前,车水马龙,途为之塞。贺客除胡府戚旧世好外,县长,局长,科长,暨县党部各委员干事,具拨冗亲临。一时冠盖云集,实为百年罕睹。县长并自撰寿联一副,对仗工整,云烟满目,当此文风日衰之时,允推旷代杰作。兹特将原联录下──

    千秋盛德 孟母教子 历代曾为帝王法

    万古令仪 曹家着书 至今尤称後姬师

    尤有可记者,寿堂中燃巨烛一对,据称重三十斤云云。于哉!盛哉!

    随他怎麽去“工整”,怎麽去“云烟”,我可不得不骂这是个天下最坏的记者,一个头号半瓶子醋。他搜乾脑筋仅仅写出几句烂调,而对於最生动的场面,他结果反倒一字没提。还有个我们认为比较重要的人物,他当然也不曾提。本来麽,在滚滚的贺客之中,还有谁记得老张,那个世袭门房?

    老张这一天也是“贺客”之一。老张离开布政第,只有上天知道他怎麽会活到今天!他两年来住在火神庙里,过着老要饭的生活,每天晚上,你都可以听见他用哭丧的声音叫喊:“慈善的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个残废人吧!”也许真像马夫人所说,他上辈子犯了弥天大罪,老天爷罚他的吧?因为他不分冬夏睡在湿地上,常常三四天找不到饭吃,他患了重病。他不能走路,他的脚手麻痹了,全身都腐烂了。这一天他咬牙匍匐着爬到布政第去,希望能混顿饱饭;可是特地请来弹压的巡警跟民团的老总们不让他进去,同时他也用尽了最後的力量,只得在要饭的人堆中──在布政第临街墙脚倒下去了。

    最後贺客们在酒醉饭饱之後散了。因为在寿事上,赌场暂时停歇,布政第的大门关起来了。街上剩下老张一个人,没有完全忘记他的也许只有深夜的冷风。一条野狗向他闻闻。他始终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说到他在昏迷中的思想,谁也不知道。他也许在怀念世间的唯一亲人──他儿子,也许在恨他儿子。

    “小张!……”最後他低低在喉咙里喊,接着便伸直腿。

    这喊声自然没有人听见;况且即使听见,也没有人知道好混小子躲在哪里。

    ※※※

    现在让我们来讲我们的第二位主人公胡凤英小姐。现在是十八岁。大约是女人的活动范围天生比较窄,她学业比胡凤梧好,在省城刚刚考进高中。她出落的比先前更美:她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育成熟;孩子时期的那种轻浮不见了;辫子剪短了;隐约中,全身都显出诱人的光彩。至於在那颗不安定的跳动着的心里起浮着什麽念头,这是不可对外人言的秘密。不过我们如果侥幸能到她们学校里去,在学校後头的小花园深处,一棵海棠树後面,会常常看见她独自坐在油成绿色的长椅上。

    她手里拿一本书,一本叶灵凤或张资平的小说。但她并不看它。她是侧着身子坐的,拿书的手无力的垂在椅子背後;头微微向前倾着,随意拢过的头发挂在丰满的脸上,浏海调皮的在风中浮动着;嘴轻轻张开;彷佛燃烧着的眼睛,又深又黑,静静地望着前面地下,我们觉得会突然从里头滚出两颗泪珠。接着一阵风吹过,她拿书的那只手抖起来;可是等她猛然回头,看见背後并没有人,脸上突然布满了红云。

    “她在等什麽人吗?”

    她的确在等人;她在等她的英雄,她的一位先生,也就是借给她叶灵凤和张资平小说看的好老师。我们在上海、北平常常看见许多这种自命不凡的大作家,按月从老家要了钱,住在野鸡大学里或大学附近,将头跟皮鞋涂的精光,西装熨的笔挺,在那里“培养”他们自己。他们每天的功课是吊吊年轻女工或公寓老板小姐的膀子,剩下的时间写写白话诗。这些所谓诗是编辑室的字篓都讨厌的东西,他们於是捏造个书店,用剥削庄稼人来的血汗钱印出来。你在书店里看不见,因为从出版那天起,只有作者自己保留几本。可是他们却能拿着回到本乡,当做敲门砖,唬他们的老实或不老实的乡人,找个赚钱地方。

    胡凤英的英雄就是这种大作家。我们不该怪胡凤英,长到她的年纪,出身世家,一切人(连男人在内)都有虚荣心,都希望爬上去,成个自由人,毫不惭愧的站在别人前面过独立日子。她看不懂他的大作,可是她的脑子说“好”。再加上她的英雄说:他在外边如何阔气,他认识些什麽人,他将怎麽样带她到日本去……这些花言巧语折磨她,在血管里烧她,直到她忍不住痛苦──一个礼拜天傍晚,他们在公园里碰头,她空着两手,她的英雄仅仅带个小提箱,两个人於是逃跑了。

    她永远没有走到日本。半个月後,他们在一个谁都不曾听说过的小码头上歇脚。你看见过这种小客栈吗?旧式的靠着支架才没有倒的房子,墙壁是泥的,地也是泥的,空空的床上铺着一条光蓆。不知道从哪里发出的大葱与腐烂的混合气味,浓厚的、潮湿的、直朝你皮上和衣服上沾,你迎面感到深深的烦恼,你觉得世界真荒凉,活着真没意思。他们就住在这种地方。她没有得到幻想中的幸福;他也没有;他们甚至不交一言便朝那个凄惨的床上倒下去。她分明成了他的累赘,在这以前他已经骂过她,还几乎打她。第二天她从梦中──不是温暖的无限娇懒的香甜的梦,而是那种时时要出盗汗的梦中醒来,发觉房子里剩下她自己。那个流氓的一切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实际上他也真难想出办法,他父亲决不肯拿钱再让他在外面乱花,至於家里,他有他父亲给他娶的老婆。他当然怕挨饿。因此在满足慾望之後,他遗弃了她,没有留片言只字。

    她不得已只好回果园城。当她硬着头皮走进家门时候,疲倦、苍白,好像刚害过大病。她并不哭,那双不久以前还充满热望的眼,现在是又大又空又乾。学校已经把她逃走的事通知家里。胡凤梧认为丢他们布政家以及他自己的脸,拿条绳子,逼她自尽。马夫人开头虽然比她儿子还愤怒,及至两天两夜後看见她还在下了锁的屋角里坐着,最後动了心了。她偷偷把她放出去,送到乡下亲戚家,按月贴点粮食寄养。谁知道呢,她乾脆死了也许倒好罢。但是她命该活下去,还有更苦的日子在後头等着她的。

    胡凤梧掌握家政的第四年,在被迫之下宣告破产。这好比氢气球,他吹的太大,终於给吹炸了。人家做生意是为的赚钱,他做的却是赔钱生意;人家开赌场有大利息,他开的却是贴本赌场。最後他只得把洋货号的股子让出去,为了无从计算的债务,还卖出剩余的田地和布政第,他们威压果园城将近两百年的老窠。

    现在他只好把马夫人安置在马号里了,随她怎麽吵闹,就连马号也还是因为他赖住不肯搬,人家新主人才让他们住下的。他另外租不起屋子。马夫人开始清醒过来,当她有了大烟,不至於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打哈欠,便後悔当初怎麽不给他娶个媳妇。可是这样更好──我是说她当初太傲慢,眼睛生的太高,果园城没有使她看上眼的足以跟他们匹敌的人家更好,至少可以少一个人陪他们受罪。

    没有人明白胡凤梧是怎麽过的。现在他没有秘密的地方可躲了,叫做白甜瓜或雁来红的土娼不再认识他,他的门下客──那些鸡鸣狗盗之徒,当然也另投新主去了。他每天吃过早饭(很可能不吃早饭)便到街上闲荡。脸照例不洗,夹着膀,拖着鞋,像野狗似的,眼睛时时朝两边瞟。

    “用过了吗,大少爷?”偶然有个闲汉用果园城特有的文雅语言向他招呼,就是问他吃过饭没有。至於这里的“大少爷”,它跟原先可走了味,语气之间有几分欠尊重。

    “用过了。”他咽口唾沫,打起精神拿出他们布政家的姿势。“刚才用过……近来肉可真贵啊!”

    再不然,他笑着放低声音说──

    “对过的小妞儿挺漂亮!怎麽样?喝四两去吧?我请客!”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变戏法是一种下等职业。胡凤梧可没有学来“二误眼”本事,他的话明明等於告诉别人,他已经穷到去打人家年轻娘儿们及姑娘的主意。当然没有任何傻瓜信他,谁也不上他的圈套,谁也不去吃他的酒。慢慢的他竟到了这种地步,所有的果园城人都怕他,特别是他的亲戚,远远看见他,便赶紧转身回去关上大门:碰见的时候他伸手借,碰不见他就偷。

    然而胡凤梧是注定该享尽荣华富贵,人世间的各种滋味的,直到山穷水尽,他忽然又有了转机。那个把他送入人间,永远在侍候他的命运又看上他了。时间是民国二十年,大兵之後,果园城一带的村庄闹土匪。那些活财神,那些肉票的家属,於是亲自把钱送上他的大门。他们自然也知道胡凤梧是老几,可是他们自己既然不便出面讲价,只好托他做中间人。

    胡凤梧在这方面有充分资格,他本人现在成了光棍,在好汉们那边,有许多曾经在他的赌场里混过,有的还跟他顶头抽过大烟。让我们打个比喻,你见过那些包揽词讼的绅士没有?纵然做官的满口天理人情想要钱,犯罪的诚心诚意要孝敬,假使少了那些自认为活菩萨的好人,两者便只好瞪着眼睛去找该死的法律去了。胡凤梧正巧站在这个地位,名目尽管相反,实际可更重要。因为土匪只有两条法规,就是举世皆知的钱和死。他自然也明白自己重要,於是成了忙人,神秘人,行踪不定的人。有时候肉票的家属老远的跑来找他,满脸的汗,满身的灰土,他竟自高身价,派人回答说刚下乡,或说刚上省城。他再也不必饥肠辘辘咽唾沫了;叫做白甜瓜或雁来红的土娼从新又回到他的身边,顶头给他打烟泡;他也尽可能吹嘘他的身份,跟某某杆子头是好朋友;有人看见他打街上走过,或真的到乡下去,他又极响的踏着脚铃,开始拣顶快顶漂亮的洋车坐了。

    “布政家这棵老树,根扎的真深哪!”人讥笑的望着他的後影叹息。

    给肉票做中间人的确是理想生意,因为两边只凭他一句话,可以随便上下其手。胡凤梧过去给人家坑过,现在他要坑别人了。他有正当理由:我胡凤梧不是白丁;我是拿力气性命换来的;况且我何必便宜那些过了今天不知明天,将来总要绑出去枪毙的冤鬼呢?有一回他心里太渴了。请恕我采用果园城乡下好汉们的切口:这是张“大票子”或竟称“金叶子”,肉票家属已经把款项全部交给胡凤梧,比实在讲定的还多,可是过了半年,土匪们才收到一部分。他们扬言要撕人,肉票的家属准备控告,胡凤梧不得已,只得将花剩下的钱吐出来。他按照约定的地点,在一个乡下小店里跟他的杆子头朋友碰头。那位好汉说款子不要了,因为听说被绑的人家实在苦,已经将肉票放了。胡凤梧放心了。他的朋友用好酒好菜款待他,他们在小店里吃大烟直吃到鸡叫。他要动身回果园城,他的朋友说:

    “咱们交朋友一场,大少爷,教我送送你。”

    他们出了村庄。

    “大少爷,我在地面上混了好多年,想不到会交上这个人。”他的朋友接着讲。“这个人毁坏我的名誉,在外面讹诈人家──我做的是坏事,可是讲义气;他可暗地骗我,拿人家的钱,连人家的性命都不顾。你想我该怎麽办?”

    他吓的嘴唇发白,站住了。他的朋友骂道:

    “只有你们大人物家才出你这种灰孙子。你赶快上路吧!大爷今天就送你到此地……”

    他没有来得及听见枪声,火光一闪,已经沉沉倒在大路上,以後是包围上来的无边的荒野和无边的黑暗。

    ※※※

    马夫人傲慢一世怎麽也想不到此生此世要靠女儿养活。

    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当人穷到极境的时候,亲戚并不可靠;况且纵然有人管她衣食,又有谁肯管她大烟?

    胡凤梧死後,她只得拖着胡凤英──她的摇钱树,最後做她遮避风雨的小屋,到车站去住。胡大小姐的艳名於是哄传开了,她不但噪动了果园城全境,并且很快的噪动了上下游各码头。水手和办货商人是好宣传家。你如果经过果园城,就在今日,在车站下边一家照相馆门前,你老远就看见两幅照像。一幅是一个大人物,十年来硬教人像皇帝般奉承他,提起他的名字必须“抬头”的人;在另一边,在一只泥金镜框里,一个凄艳绝代的女人。她小小的身体坐在一把普通藤椅上,身穿短袖宽腿滚了花边的翠蓝衣裤,上身向前侧着,从花边里伸出的绣花缎鞋──她的双脚,不经意的交起来;孕育着生命的乳房,在紧窄的上衣底下,朦胧中现出两堆光晕。她的乌云是朝两边分梳的,好像是为跟她的瓜子形小脸做伴,经过匠心考虑,鬓角下簪一朵粉红牡丹。而这花戴在她头上似乎太大太重,她一只手懒懒的搭在椅扶手上,却不得不用另一只托住下巴。同时她敛起长长的黛眉,似笑不笑的脸上酿着酒涡,然後将小指──自然是托下巴那个手的小指──美妙的翘上去,轻轻张开樱唇,拿细白的牙齿咬住指甲。从整个情态上看,你觉得她似乎正在望着下面的行人送情,又彷佛春色恼人,在那里凭栏凝思。

    “这个东方美人是谁?”你可能问。“难道她就是胡凤英吗?”

    她跟先前的胡凤英有点不同:她比先前瘦了“老”了。也许应该归罪照相馆在照片上涂的颜色;可是无论如何,我们从她身上总感到一种妓女们特有的气息,我称为“老”的风尘气息。打这照像前面走过,跟布政家有旧的老派地主们会背转脸去;他们的少爷,党部里人,衙门里人,还有那些更不相干的人,总常常一再回头。

    我相信“一切世家的後代子孙都是早熟的”这句话是绝对真理,至少它可以应用到布政家人身上。胡凤英不过二十岁,她的大名已经足够压倒果园城,她的声誉甚至比当初胡凤梧更高。果园城人日常拿她作为生活中心,当老婆骂她的鬼混丈夫的时候,她们决不会忘记胡大小姐;当父母责罚不成材儿子的时候,他们也忘不了胡大小姐。你只要提起胡大小姐四个字,在车站上,连三尺孩子都能指给你她的下处。

    有一天两个洋车夫──可能就是两年前的洋车夫,他们中间的一个说:

    “这个鬼地方地面真薄,你等老半天,拉一注生意,他给你个三分五分,你爱拉不拉!当初我在省城──我的车是有名的,非熟人不来──随他便给,起码总是一毛。”

    “好了,别提你的省城了,朋友。”他们中间的另一个抢着说。“你就是把省城比成花花世界,天天过年,它窑子里可有胡大小姐没有?这是布政家的金枝玉叶,真正的女学生。”

    他们接着讲出一堆丑话,唐突美人的话。可是人世间原就是这样,在生活着的本人看去是庄严的,由旁边人看却像讥诮。就是说人往往缺乏自知之明。马夫人还没有死心,还在大烟榻上做梦:纵然胡凤英做妓女,她仍为自己女儿是个出色的妓女骄傲;希望将来有个阔嫖客,不管他是谁,只要能恢复她的威风就行。

    最後我们应该讲到这个人。原先马夫人恨不得砍他的头,他爹临死还念念不忘,人家以为早已死在什麽地方的小张,却终於又回到果园城。他已经不是那个傻小子了。他比先前黑了些,瘦了些,高了些,身上穿着长袍马褂,脚下圆口布鞋,头戴瓜皮小帽,打扮的像个商人。

    他回来是秘密的,负着使命来的。在回来的晚上,他暗暗观察过记忆中的车站下面的市街,然後转入小胡同。突然一家旅馆的後楼上的窗户打开了。从里头送出一片喧哗声,以及呜咽的胡琴声。一个年轻女人正以不堪入耳的腔调唱“打牙牌”。

    天牌呀,地牌呀,

    奴不要啊啊!

    只要人牌搂在怀。

    抱上牙床来呀!

    哎咳咳支呀,袍上牙床来呀!

    这唱“打牙牌”的女人就是胡大小姐。他侧耳听听,憎恶的皱皱眉,接着继续向小胡同深处走去。我们的故事也就到这里收场。我不写这个英雄排闼上楼,按过去小说的写法,最後来个“义仆救主”大团圆。因为这是不真实的。因为即使没有他爹老张的惨死,这人家也足够他仇恨一辈子!

    一九四五──一九四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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