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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墨家的尚同说及其实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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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孟子说:

    墨子兼爱,是无父也。

    兼爱便是“无父”,不知孟子根据何种论理?不过站在孟子的立场,骂墨子为无父,也自有一番道理。孟子秉承孔子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宗法理论,以为爱应该是有差等的。而墨子却有“必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的议论,这不是和孟子的思想根本相冲突吗?孟子还有一次批评墨家,也是关于兼爱的问题,也含着“无父”的讽刺,不过没有破口骂出“无父”而已。

    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见孟子,孟子曰:“吾固愿见,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见,夷子不来。”他日,又求见孟子,孟子曰:“吾今则可以见矣。不直,则道不见,我且直之。吾闻夷子墨者,墨之治丧也,以薄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岂以为非是而不贵也?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滕文公上》)

    孟子听了墨者夷子“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话,发了一大套的议论,并且斥夷子“以所贱事亲”,斥夷子之道为“二本”而非“一本”,不是仍旧含着“无父”的讽刺吗?我们要知道:孟子讲爱,是极重等差的。他把亲、仁、爱三者分得很严格。他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照这样说,对父母应亲,对民应仁,对物应爱,如果爱施及父母,岂不是把父母当作万物看待吗?这就无怪孟子要骂墨子为“无父”,并且进一步骂墨子为“禽兽”。实际上,儒家和墨家,各有各的立场。儒家正名,故主爱有等差;墨家尚同,故主爱无等差。若就封建意识说,儒家和墨家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区别的。

    现在再讲非攻。

    非攻也是尚同之必然的结论。非攻即是反对斗争。站在尚同的立场的人,反对斗争,主张和平,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康德所以主张永久和平,就因为他是站在尚同的立场上。墨子以为一般人都是近视眼,只看到小处的斗争是斗争,大处的斗争便认为不是斗争了。对小处的斗争加以非难,对大处的斗争,例如国与国的斗争,便不加以非难,这不是知二五而不知一十吗?墨子既以尚同为教,当然对这种国与国的斗争非加以攻击不可。我们看墨子《非攻上》篇说道: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照这段话看来,墨子是认国与国的斗争为“不义”的,充其意非大家体认尚同之旨,达到永久平和不可。我们可以看到墨子的非攻,仍是从他的一贯的思想而来。墨子这种思想,也许是从儒家的不争之教演绎而出的,不过把这种思想扩大到国与国之间,至认攻国为非,这不能说不是墨子的独到之处。

    以上关于墨子的尚同思想,已说明了一个大概。墨子惟其只看重一个同,所以注重非攻,注重兼爱。非攻还是消极的尚同,若兼爱乃是积极的尚同了。所以兼爱之说,很为尚等差的儒家所不满。墨子既以尚同为教,因而发展为以同一律为基本原理的形式论理。这并不是偶然的事。

    四、墨子的形式论理

    上面已经说明了墨子是中国的一个大匠,由其绳墨精巧过人,遂得墨者之称。我们更须知道,大匠的绳墨就伏着几何学上的点线面体,而形式论理便是由几何学推演而成的。然则墨家之有形式论理,自是必然的归结。

    墨子在中国可称为形式论理学之祖。形式论理有三条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严格地说来,矛盾律和排中律都可归纳到同一律里面。墨子的根本思想既是尚同,因此创出一种论证同一的研究方法。他在《非命下》篇说道:

    凡出言谈,则不可而不先立仪而言。若不先立仪而言,譬之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为虽有朝夕之辩,必将终未可得而从定也。是故,言有三法。何谓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考先圣大王之事。恶乎原之?察众之耳目之请。恶乎用之?发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此谓三法也。

    墨子所谓“立仪”,便是建立基本规律。他以为如果没有基本规律,便什么法则都谈不上。如果有了基本规律,就可以产生三个法则,便是“考之”“原之”“用之”的三个法则。“考之”“原之”的法则,是属于演绎法;“用之”的法则,是属于归纳法。但无论是演绎法或归纳法,都是从基本规律而来;用墨子的话表明,便是无论是“考之”“原之”“用之”的方法,都是从“仪”而来。这所谓“仪”,即是同一律,便是“考之”“原之”“用之”三者最基本的准据。

    在这里我要讲到《墨经》的问题。我以为《墨经》(包括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虽不一定是墨子自己做的,但我们可以断定是墨子的思想,而且是墨子费过一番考虑的东西。因为《墨经》全体是站在形式论理的立场之上,和墨子尚同的主旨正相合,绝少含有辩证法的见地。这只要拿它和名家惠施、公孙龙之流的思想比较一下,便很容易明白。因为惠施、公孙龙的思想都含有很丰富的辩证法的要素,而墨子的思想是十足地以形式论理为其旨归的。我们若不从这点去看《墨经》,徒然执著几个名词去断定《墨经》是墨子所作,或断定是“别墨”所作,那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关于这点,俟将来讲到“墨家的观念论的辩证法”时更易明白。

    《墨经》上论知识的来源,认知识有“闻”“说”“亲”三种,以为从传授得来的是闻知,从推论得来的是说知,从经验得来的是亲知。这不是很显明的将《非命》篇所说的“考之”“原之”“用之”作一种系统的阐明吗?前二属于演绎法,后一属于归纳法。但三者之中,尤以说知为重要,因为闻知不尽可信,而亲知又不免要受着某种制限。所以说知一项,《墨经》上阐明得比较多,这也可以体察到墨家的尚同之旨。

    形式论理在印度、西洋都很发达,若中国则充分地表现在《墨子》一书中。形式论理大都分为三段推演。在印度为宗、因、喻,在西洋则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梁任公在《墨子学案》中曾引出几条,他说:

    印度的因明,是用宗、因、喻三支组织而成。式如下:

    宗————声,无常。

    因————何以故?所作故。

    喻————凡所作皆无常。例如瓶。

    《墨经》引《说》就《经》,便得三支。其式如下:

    宗————“知、材也。”

    因————何以故?“所以知”故。

    喻————凡材皆可以知。“若目”。

    这条是宗在《经》,因喻在《说》。《经上》、《经说上》,多半是用形式。《经下》、《经说下》,则往往宗因在《经》,喻在《说》。如:

    宗————“损而不害”。

    因————说在余。

    喻————“若饱者去余,若疟病人之于疟也。”

    ……

    西洋逻辑亦是三支;合大前提、小前提、断案三者而成。其式如下:

    大前提————凡人必有死。

    小前提————墨子,人也。

    断案————故墨子必死。

    《墨经》中亦有用这形式的,例如:《下篇》中有一条:

    大前提————“假必非也而后假。”

    小前提————“狗,假虎也。”

    断案————“狗非虎也。”

    《墨子》全书,大半都是用这些论式构成。试在《天志》篇举几段为例。

    上面的例子,都足以证明墨家的哲学大半是运用形式论理构成的。墨子既站在尚同的立场,用形式论理运用其思维,是当然的路径。我们若不从思维体系上去理解墨子,去研究《墨经》,是不能得到墨家的真精神的。

    论理这个名词,在墨家叫做“辩”。《墨经》说明“辩”的地方很多:或说明“辩”的性质,或说明“辩”的作用,或说明“辩”的方法。在《小取》篇我们可以抓出很重要的一段。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开首六项是说明“辩”的作用和目的的。中间“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是说明“辩”的方法的。最后五句,是总论“辩”的性质的。最后五句,是形式论理的核心。观念论者每从思维看实在,以为思维可以决定实在,因此,完全趋重于概念的研究。他们不是因实授名,却是“以名举实”,即以概念决定实在。质言之,思维即实在,这是形式论理学者的根本立场。形式论理学者重“名”,重“辞”,重“说”,完全偏重概念的作用是必然的结果。

    最末“以类取,以类予”六字,是全文的骨干。“类”即是“相似”,这个字对于形式论理的运用是很重要的。形式论理的基本规律,便是同一律,上面已有说明。他们所以推论万事万物,完全是以同一律作基础。同一律(Law of Identity)可以用“A是A”的形式表示出来,但形式论理学者有时看到宇宙万象是有变化的,并不完全同一,因此他们每每不说“A是A”,而说是“A是B”。“A是A”是完全立于同一的立场上,“A是B”便是立于一致的立场上了。同一是指的一个东西,一致就指两个东西了。即是说A与B二者虽不完全同一,但我们可以假定其有多少的相似点,因此结合以求其一致,而保持认识的统一。于是同一律就变为一致律(Law of Agreement)。同一律是“同”,一致律即是“类”。所谓“以类取,以类予”,即是说一致律为一切肯定判断的基础。

    上面已经把墨家的形式论理说明了一个大概。可惜在本讲里面未便细说,但有了上面的说明,已经可以看到墨家的形式论理正是从它的尚同的主旨而来。现在说明墨家一个特色,便是它的实践精神。

    五、墨家的实践精神

    墨家的实践精神,可以分作两方面观察:一、对个人享受的节制;二、对社会福利的营求。而这两方面是互为因果的。墨家所以博得世间的好评,这两方面的实践精神实为其主要原因。我们看《庄子·天下》篇所记载关于墨家的一段重要文字,便可以知道:

    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墨翟、禽滑釐闻其风而悦之,为之大过,己之大循,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生不歌,死无服……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无椁,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恐不爱己……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离于天下,其去王也远矣。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无数,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置万国,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也如此!”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跂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墨翟、禽滑釐之意则是,其行则非也,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而已矣。乱之上也,治之下也。虽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

    在这段文句里面,有两句最吃紧,便是“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绳墨自矫”是对个人享受的节制,“备世之急”,是对社会福利的营求。真正有对己对人的精神,是墨家的实践精神的大过人处。孟子也认识墨子这种特色,所以他说:

    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

    “摩顶放踵”,是对个人享受的节制;“利天下”,是对社会福利的营求。孟子表面上是骂墨子,实际上却是恭维墨子。毋怪墨子的思想成为当时的“天下之言”,而为一般人所归向的了。

    单就个人享受的节制一点而论,墨家的最大特色,是“生不歌,死无服”。他们总是要人们先把生死一关勘破,生死的问题既看得轻,便对世间一切事都敢于放胆做去了。人们何以贪生?贪生的享受;又何以畏死?畏死的寂苦。惟其贪生的享受,所以耽于耳目之乐,用丝竹管弦之声,以悦其生;如果摈弃这种生的享受,则生的意趣便不能不转移到别的方向去,而营求社会福利之心,便油然而生。所以墨子倡“生不歌”。惟其畏死的寂苦,所以求死后的哀荣,用厚葬久丧以慰其死;如果轻视死后的生活,便不得不集中于生前,而勇猛精进的精神便不期而自至。所以墨子倡“死无服”。“生不歌,死无服”,一经把人生的路向决定,一经把生死的问题解决,当然对人事的努力,便能达到焦点,无所挂碍于怀了。

    《庄子·天下》篇称“墨翟、禽滑釐……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这是何等的精神!他们以大禹为法,以大禹之“腓无胈、胫无毛”为法,以大禹之“形劳天下”为法,所以说“不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可见墨家之所以为墨家,是要具备这么一种特殊的精神的。但这种精神之惟一的妨害物,便是“乐”。譬如久处温柔之乡,便乏远大之志,既拥裘马之富,岂甘藜蕨之施。墨子因此以为要锻炼这么一种特殊的精神,非提出一个“非乐”的口号不可。墨子所谓“乐”,不仅指丝竹管弦之乐,乃就一切人间的享受而言;又不仅关于日用饮食之细,并且关于国计民生之大。所以《非乐》篇说:

    仁者之事,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味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度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从这段话,可见墨子所说的“乐”,是范围极大的,和孔子、荀子的“乐”都不同。墨子的“乐”,是把一切“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都包括在里面。是就一切个人的享受说。墨子并进一步推论到王公士大夫力言为乐之不可。他说:

    王公大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故国家乱而社稷危矣……士君子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是故仓廪府库不实……农夫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妇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细布縿,是故布縿不兴。曰孰为大人之听治,而废国家之从事?曰乐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非乐》)

    墨子更扩大论点,从历史上证明“非乐”的重要性。你看他和程繁一段谈话。

    程繁问于子墨子曰:“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昔诸侯倦于听治,息于钟鼓之乐;士大夫倦于听治,息于竽瑟之乐;农夫春耕夏耘,秋敛冬藏,息于瓴缶之乐。今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此譬之犹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无乃非有血气者之所不能至耶?”子墨子曰:“昔者尧舜有茅茨者,且以为礼,且以为乐。汤放桀于大水,环天下自立以为王,事成功立,无大后患,自作乐,命曰九招……。周成王因先王之乐,命曰驺虞。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汤;成汤之治天下也,不若尧舜。故其道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观之,乐非所以治天下也。”(《三辩》)

    墨子的最大不可及处,便是摆脱一切享乐思想,亲自去做“中圣王之事”“中万民之利”的工作,而且从“腓无胈,胫无毛”做起,这是何等实践的精神!如果不认识墨子这种精神,那就讲“兼爱”,讲“非攻”,都只是糟蹋墨子。因为兼爱非攻,都不过是一种理想,墨子却要“摩顶放踵”地去达到这个理想,这岂是发发空议论的人所能做到的?程繁用“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的话微讽墨子,殊不知墨子之所以不可及,正是这一种“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的精神,毋怪《庄子·天下》篇称道墨子:“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诚者!其道大觳,其行难为。但是这种大觳之道,难为之行,非有墨子那种精神,又哪个配干呢?墨子为贯彻个人的主张起见,不能不对个人的享受加以节制,即不能不非乐。然则墨子的非乐,在墨子的实践精神上,实有最重大的意义。

    墨子的非乐,即含有一种反对艺术的思想,在这点,墨家哲学常为一般人所非难。实则墨子的反对艺术,是与他的崇尚功利相为消长的。墨子以为功利和艺术是绝对不相容的两种类型。要崇尚功利,便不得不反对艺术,要崇尚艺术,便不得不反对功利。这种看法,在过去的许多思想家,都认为是对的,而且这种思想也支配了很长时期的历史。荀子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殊不知墨子乃崇尚“用”而反对“文”。墨子以为“文”必流于弱,必流于靡,必至于“废大人之听治,贱人之从事”。这便是他所以提出“非乐”之意。他的“非乐”是与他的“节用”相为终始的。“节用”即崇尚“用”,“非乐”即反对“文”。《庄子·天下》篇说:“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这两句话,说明了二者的关联。所以墨子非蔽于用而不知文,乃崇尚用而反对文。换句话说,即崇尚功利,反对艺术。前者着重在社会福利的营求,后者着重在个人享受的节制,在墨子书中,常表现这两种主张。

    现在论到对社会福利的营求,在这里我们不可忽视了一个“用”字和一个“利”字。墨子的“用”和“利”,是范围很广的,绝不是财用的“用”,货利的“利”。如果需要补充的说明,我们可以说是功用的“用”,功利的“利”。功用或功利是含有严重的社会性的。西洋功利派伦理的标语,是“谋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即此可以想见功利的内涵意义。墨子以为凡是善的都是有用的,如果没有用,就算不得善。他在《兼爱下》篇这样说道:

    用而不可者,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

    善和用交互发展其内容,在中国伦理学史上是一个特色。这是儒家所不及的。再讲到利,墨家和儒家也表现一种不同的轮廓。儒家把义和利分开看,墨家以为义即是利,所以说“义,利也”。意思是说有利的即是合于义的。墨家常将爱利并举,所谓“爱利万民”,所谓“兼相爱,交相利”,所谓“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墨家的利,范围是很广的,所以讲到孝,也牵涉到利,所以说“孝,利亲也”。这都是和儒家不同的地方。不过儒家所谓利,单指货利说,所以孔子以“小人喻利”为非,孟子亦以“上下征利”相戒。如果单就货利说,那就墨子也是加以反对的。我们看墨子《节用中》篇所论述的一段,便可以明白:

    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轮车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古者圣王制为饮食之法曰: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制为衣服之法曰:冬服绀緅之衣轻且暖,夏服絺绤之衣轻且清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墨子以为“诸加费不加民利则止”。可见墨子所谓“加利”,是在“加费”以外的东西。加费而又加利,即是义;加费而不加利,即是儒家所谓利。这样说来,儒墨虽不同又未尝不可求其一致点。现在讲到墨家的实践,墨家以为凡是为他人的福利的即是利,也即是义。有义即有利,有利则有义。这便是墨家的实践精神所在。我们且看《贵义》篇关于墨子的言论一段记载:

    子墨子自鲁即齐,过故人,谓子墨子曰:“今天下莫为义,子独自苦而为义,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于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处,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则食者众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为义,则子如劝我者也,何故止我?”

    墨子以为行义即是“利天下”之道,故以“自苦为义”相高。可见墨家“以自苦为极”的精神,即是贯彻它“自苦为义”的精神,亦即是贯彻它“利天下”的精神,这便是墨家的实践精神的正解。

    在本讲第一段中,我曾记述墨子冒险访楚王,劝毋攻宋的一段故事,这是何等的实践的精神!无论这段故事是否可信,但在《墨子》书中所表现的这类的瑰意琦行,却是很多的。墨子本置生死于度外,故能“裂裳裹足,行十日十夜”,故敢大胆宣言:“虽杀臣,不能绝也。”而在对谈之顷,犹斤斤以“必伤义而不得”为戒,可见墨子的实践精神,总是一贯的。这段故事,正是墨子“自苦为义”的人格之充分地暴露。

    不仅墨子如此,我们更可以从墨子的弟子观察他们的实践精神。《吕氏春秋》说:“墨子弟子,充满天下。”《淮南子》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足见墨子弟子之多。但何以史书不传其名呢?这必是墨家专以实践为依归,于生死且不计,又何暇计及身后之名。孙诒让在《墨学传授考》绪言上说:“彼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姓名澌灭与草木同尽者,殆不知凡几。”这是实在的情形。因为这样,我们现在要考察墨子弟子的生活情况,颇不易易。就中禽滑釐一人,是比较容易知道的,《备梯》篇说: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

    禽子事墨子三年后的成绩,是“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我们就不难想见墨家的实践精神了。“手足胼胝,面目黧黑”,一定是墨子弟子的普遍情形。又《鲁问》篇说:

    子墨子出曹公子而于宋,三年而反,睹子墨子曰:“始吾游于子之门,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祭祀鬼神……”

    由曹公子的谈话里面,也可以看到墨子之门,皆“短褐之农,藜藿之羹”,与“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正是一样的实践精神。这样看来,墨子所以为墨,和儒之所以为儒,确实是两样的。儒家虽重实践,但和墨家比较起来,便完全不同了。墨家既有这么一种特色,宜乎在当时蔚成一种特殊的风尚。

    六、墨家思想在中国社会的潜势力

    一个社会的形成,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各种的社会环境,也有各式各样的思想。社会环境可以影响思想,思想也可以影响社会环境。其间的复杂关系,实非短时间可以说得明白。现在单讲墨家思想对中国的社会环境所发生的影响。中国本是一个特重神权的国家。天道观念在中国古代发达最早。“称天下治”,又是初民社会最便宜的一种政策,不过社会演进到孔子的时候,政策却变了,由天治主义转变为人治主义。孔子将古代的宗教思想盖上一层伦理的外衣,遂有“正名”思想的发生。“正名”的思想,在宗法社会中是需要的,可是在封建社会中,究不如天治主义来得有系统,又有力量。因为封建社会是以宗教为其主要的精神支配工具的。在这时,墨子遂提出他的尚同说,使古代的天治主义复活起来。墨子建立天鬼的思想,换句话说,建立神的存在和灵魂不灭的思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实种了一个不拔的根基,这种思想随着社会的演变而演变,却并没有消灭,谁说墨家思想在战国以后便已消灭了呢?在这里我们不妨作一种简单的考察。

    先就思想方面观察。战国以后,有汉之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说。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就不能说和墨子的天志说没有关系。墨子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意思是说人之有规矩,即以天之规矩为规矩。但董子说:

    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乐,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为人者天篇》)

    这不是以天之规矩为规矩吗?不过墨子的思想,虽推重天志,却并不忽视人力,他所以提出非命,便是推重人力的表示。严格地说:墨子的思想已立了一个天人合一的基础。墨子之说,认天有威权,祸福只由人自召,顺天之志,便可得福,逆天之志,便不免得祸。董子之说,较墨子稍有不同,天固有威权,人亦有威权,人与天地可以相偶。譬如他说: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从旁折天地而行,人独题直立端尚,正正当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当之,此见人之绝于物而参天地。(《人副天数篇》)

    不过董子认人是“所取天地多者”,似乎天的位置仍高于人。后来到唐代刘禹锡的时候,才真的把天人合一的思想发挥了一番,刘禹锡和柳宗元论天,也成为中国学术史上一段佳话。柳宗元论天,偏于自然,似是道家的系统,若刘禹锡论天,则于自然与阴骘之说,两有所去取,似折中于墨家与道家之说而成者。他说:

    世之言天者,二道焉:拘于昭昭者,则曰:“天与人实影响。祸必以罪降,福必以善来。穷厄而呼,必可闻;隐痛而祈,必可答。”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阴骘之说胜焉。泥于冥冥者,则曰:“天与人实刺异,霆震于畜木,未尝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尝择善。跖蹻焉而遂,孔颜焉而厄。”是茫乎无有宰者,故自然之说胜焉。……余曰:“天与人交相胜耳。其说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常执其所能,以临乎下,非有预乎治乱云尔;人常执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预乎寒暑云尔。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与怨,不归乎天;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归乎天,非天预乎人云尔。”(《天论》)

    或曰:“子之言天与人交相胜,其理微,庸使户晓,盍取诸譬焉?”刘子曰:“若知旅乎?夫旅者群适乎莽苍,求休乎茂木,饮乎水泉,必强有力者先焉,否则虽圣且贤,莫能竞也,斯非天胜乎?群次乎邑郛,求荫乎桦榱,饱乎饩牢,必圣且贤者先焉,否则强有力者莫能竞也,斯非人胜乎?苟道乎虞芮,虽莽苍犹郛邑然,苟由乎匡宋,虽郛邑犹莽苍然,是一日之途,天与人交相胜矣。吾故曰:是非存焉,虽在野,人理胜也;是非亡焉,虽在邦,天理胜也。然则天非务胜乎人者也,何哉?人不宰则归乎天也。人诚务胜乎天者也,何哉?天无私,故人可务乎胜也。吾于一日之途而明乎天人,取诸近者已。”(《天论》)

    刘禹锡之说,确实比董仲舒之说又进一步,因为他能说明天人交胜之理。不过认“天常执其所能,以临乎下”,“人之宰则归乎天”,似乎仍逃不出墨家的观点,所以天治之说,在中国思想家总保留相当的势力。

    天与鬼是相因而至的,汉代神鬼之说大张,而方士迷信尤复肆其烈焰,于是中国乃有正式的宗教,始则为从印度输入的佛教,继则为自创的道教。而佛教与道教遂在中国社会拥有很长久的历史与势力。它们的兴起,不必和墨家的天鬼说有如何的关系,然而当时的社会相信鬼神,所受墨家的影响极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因相信鬼神至于相信一切阴阳怪诞之说,更进而至于皈依佛教,虔奉道教,都是意料中事。道教中的张鲁,以鬼道教民,与古代社会的神道设教,规模又不同了。王充生当鬼神说大炽之顷,对当时灵异怪诞之说,极尽辞辟之能事,尤其是对墨子的明鬼说,更排击之不遗余力。墨子《明鬼》篇,具引杜伯杀周宣王,庄子仪杀燕简公之事,以为鬼神不可疑,王充便认为是“似是而非,虚伪类真”之论。我们从王充对墨子明鬼说排击之力,也可见墨子明鬼的思想,在当时还有很大的力量。不过虽经王充之排击,而社会上对鬼神的迷信并不曾减杀几许,可见潜势力之大。

    降至齐梁之际,因信佛者加众,而对鬼神的迷信,遂亦有加无已。范缜作《神灭论》以明无佛,实即谓离形无神,完全是无鬼论的论调。由范缜一篇文字,遂引起了许多非难诘责之辞。从曹思文、萧珍、沈约以至梁武帝,几乎当时的思想界全部出马,以驳倒范缜《神灭论》为鹄的,当时思想界的混沌,已可想见,下及宋代,因昌言阴阳二气,更畅谈其鬼神,在思想上又布满着许多迷雾。

    再就社会方面观察。天鬼的观念在中国一般社会实据有庞大的势力。家家崇奉天神,认天是一个有意志的主宰,能降临祸福,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迷信。此外还有许多神殿,专以拜天为教,认天可以疗治疾病。这种尊天的思想,未尝不是从古代天治主义而来。至于神鬼之说,也盛行于中国各地。一谈到神鬼,几乎人人都可以诉说一大篇,并且可以提出许多证据。这可用三种原因说明:一、人死为鬼之说,几乎成为极普遍的迷信,而墨子的明鬼说要亦宜负重大之责任。二、儒家的丧礼祭礼,以鬼神来格来享为旨归,亦招致神鬼迷信之由。三、科学不发达,对各种怪异现象不能作有体系的说明。由以上三种原因,遂引起各种迷信之发达,并诱致各种宗教之发生。其后互相影响,互为因果,而宗教迷信遂一发而不可遏。上面已经说过,封建社会是以宗教为其主要精神动力的,中国的封建社会所占的时期很长,因此宗教迷信遂得大肆其威力。墨家的思想既以天鬼不说为足以丧天下,而极尽其鼓吹的能事,则在以后封建社会尖锐化之时,更安有不变本加厉之理。我所以认墨家天鬼的思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实种了不拔的根基,便是这个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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