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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二届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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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热月党建立的政权的历史上,果月十八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时期的分界线:政变结束了比较自由的立宪制尝试。第二届督政府————我们惯于这样称呼它————不但采用了已被其前任多少放弃的非常措施,而且又想出了迫使它的敌人不敢讲话的新镇压措施。由于大陆和平的实现,它已能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在内政方面,但它始终不能取得舆论的支持。

    一、督政府的恐怖统治

    督政府虽然以恐怖手段支撑其独裁统治,但它毕竟没有把恐怖主义发展到1793年的程度,因为外国的威胁暂时已不再存在,国内的叛乱者也已沦为打家劫舍的盗贼。最高法院办事拖沓,态度暧昧;人们有时诉诸普通的刑事法庭,那里也有类似的缺点;革命法庭始终没有恢复。人们对非常案件采取军法审判;在果月十八日后,军法审判主要用于对付地方骚乱,虽然只是在南部的个别地方曾出现过比较严重的骚乱。立法团只是在共和六年穑月这一个月内准许抄家,但这种准许其实完全是可有可无的形式,正如乡村中打猎不需经过任何人批准一样。地方当局虽然无权捕人,但它们步督政府之后尘,下令对嫌疑犯执行为期不等的关押。通信秘密和个人自由均不被尊重。政府分批取缔了许多报刊,留下的几家变得没有政治色彩。书刊和戏剧也逃不过警察的专横检查。

    以下三种人是主要的打击对象:强盗、流亡者和神甫。

    一项新的非常法规定盗匪按军法审判,两人以上作案者处以死刑,这使人不能不联想到过去的重罪法庭,并使人想象到未来执政府的特刑庭。

    惩治流亡者的问题在理论上似乎是清楚的,但在实行中却不无困难,因为流亡者的名单常有差错。督政府历来反对任何玩忽法律的行为,军事法庭和地方当局也就审慎从事。尽管如此,至少在共和六年,对流亡者的处决仍在进行。流亡者亲属仍受共和四年雾月三日法的约束,在遗产预分前不能支配他们的财产。督政府的一些成员准备走得更远。尤其是西哀士,他甚至主张驱逐所有贵族。这个建议遭到了强烈的反对,两院于共和六年霜月九日(1797年11月29日)仅决定取消贵族的居住权,除非他们像外国人加入法国国籍那样提出申请;这对那些对革命有功之人自当别论。由于名单迟迟定不下来,这项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神甫的地位比流亡者更不明确:1792年和1793年的有关法律是否仍可执行,始终没有作出决定;警务部长于共和七年重申,被流放的神甫返回国内者将遣送圭亚那。但是,许多神甫同时也出现在流亡贵族的名单上,据说约有四十余人因此丧命。军事法庭和地方当局对另一些神甫网开三面,警务部长于共和七年表示,被告可对其身份提出异议。

    在另方面,督政府往往根据特别法令,将拒绝宣誓仇恨王政的,甚至其他遵纪守法的神甫遣送流放地。但是,它也曾一次把九千二百三十四名比利时教士统统判处流放。在共和国的其他地区,约有一千七百至一千八百名神甫受到同样的打击。实际上,仅有三艘船开往圭亚那,英国截获了一艘,其他两艘共载有二百六十三名流放者。另有一千一百余名被禁闭在雷岛和奥列龙岛。老弱病残者悉遭关押。犯人待遇恶劣,死亡甚众(年老病死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对教徒们说来,新的恐怖统治还表现为重新执行共和四年葡月七日法————禁止公共的宗教仪式,破除信仰的外部象征,出售不再有神甫定期举行祭礼的教堂。督政府分子对共和历和旬末礼拜的热衷也使教徒感到愤懑。督政府明令规定,各政府部门必须严格使用共和历;共和四年热月十七日(1789年8月4日)法和果月二十三日(9月9日)法确认了旬末休息一天,并规定了应予庆祝的节日。此外,督政府既无力负担公立学校的经费开支,又鉴于公立学校遭到坚持教会教育的家长的抵制,便对私立学校————几乎全部由天主教主办————横加限制。它下令将私立学校置于市镇当局的监督之下,禁止公职人员的子女进私立学校上学,并表示政府官员今后将从公立学校毕业生中选拔。这些措施看来并未真正奏效,但也有一些教会学校因此关了门。

    被称作“不流血的断头台”的流放政策给人们留下很坏的印象,但督政府的恐怖统治毕竟杀人不多。由军事法庭判处枪决的至少有一百六十人,刑事法庭的死刑判决尚无统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最残酷的刑罚越来越明显地表示反感。1798年8月后,不再有人被遣送圭亚那流放;1799年3月后,仅一名流亡者被处死。督政府分子比雅各宾分子更加聪明,他们的恐怖不针对特定的社会阶层,因而广大居民并不觉得受到威胁。镇压完全由政府执行,没有设立监视委员会。监视委员会固然因熟悉当地情况而有效率,但往往夹杂着个人恩怨和种种敲诈。只是到了共和七年末,当王党同外国的勾结激起普遍的愤慨时,恐怖统治才有重新加剧的危险。然而,许多法国人把恐怖统治同督政府的宗教政策联系在一起,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督政府的不得民心。

    拉雷韦里埃等部分共和分子对推行镇压政策仍嫌不够,还要像“暴君罗伯斯庇尔”那样用最高主宰的公民宗教反对天主教。大多数共和分子始终不同意这么做。但是,少数人仍跃跃欲试,并于1797年1月创立了“博爱教”。这一与共济会具有类似信条的新教会从未深入群众;自1796年起,在罗蒂埃·德·蒙塔洛的创导下,共济会恢复了活动。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改善小学教育方面,但因经费支绌而毫无作为。实际上,它仅开办了几所高等学校和筹建了由“观念学派”所控制的法兰西学院。在推行共和历和旬末礼拜的同时,政府打算扩大宣传,但也没有结果,因为这不但遭到天主教徒的反对,而且也打乱一般人的习惯,使人们感到不便。

    督政府虽然得不到舆论的支持,却至少用恐怖手段使反革命在大陆和平期间无力反抗;一旦实行恐怖,谁也阻止不了督政府转移目标,当雅各宾派重新成为它的可怕对手时,恐怖措施也就转而针对这些人了。

    恐怖是专政的必要手段,但恐怖却弥补不了领导者的无能和政权组织的不完善。梅兰参加督政府后曾起过一定的作用,但他的副手弗朗索瓦·德·纳夫沙杜只是一名行政官员。共和四年的部长中仅留用了拉梅尔,除比利时人朗布莱奇外,人员更替并未使督政府有新的起色。许多督政府分子表示,不该像山岳派那样暂停执行宪法,而应修改宪法,以便不断加强行政权。西哀士和塔列兰,大概还有斯塔尔夫人和本雅明·贡斯当,共同进行了周密的策划。塔列兰通知波拿巴说,西哀士打算去拜访他,策划者对将军的答复早已心里有底。波拿巴主张取消立法团对战争与和平的决定权和对税收的批准权。他说:“根据我的设想,政府应该是国民的真正代表。”两院自然不打算这么做,因而两次建议督政府在若干年内暂停选举。三督政在果月十八日曾要求议员赞同这一创议,但不敢同时要求扩大他们自己的职权。机会既已错过,那就必须发动一次新的政变,因为合法地修改宪法需要很长时间。三督政在政变问题上意见不能一致。拉雷韦里埃认为,破坏宪法正是为了保存宪法;勒贝尔对巴拉斯,尤其对波拿巴,很不放心。尽管督政府变得更强有力了,但对两院和国库仍毫无办法,各州的地方当局也很不稳定。

    在几个月内,共和派的团结至少在表面上已经恢复。丧失被选举权的山岳派得到了平反;一些雅各宾派被政府重新录用,对报纸的控制也有所放松。在冬季结束前,人们几乎可以认为,督政府最害怕的还是军事将领。奥热罗因为没有当上督政,正大骂忘恩负义。波拿巴在共和六年霜月二十日(1797年12月10日)对巴黎给他的隆重接待表现冷淡和傲慢,并针对巴拉斯的演说,讲了下面这句名言:“一旦法国人民的幸福有了最好的组织法作保障,全欧洲都将获得自由。”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人们仍征询他对外交事务的意见,他比任何人都更加有力地推动共和国走上他所主张走的那条道路。

    二、第三次反动:共和六年花月二十二日(1798年5月11日)

    选举制度原封未动,政界满怀焦虑地等着改选的到来;这次改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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