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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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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工资理论的基本原理 。工资与其他社会收入的区别。劳动力与其他商品的区别。二、 各种不同的工资即价格论 。平均生活水平论。工资基金说。供求是工资的因素。一般价格规律不能解释工资。工资的生产学说。克拉克学说。三、 工资社会说 。劳动生产率和工人阶级的社会力量是工资提高的因素。四、 不同劳动部门的劳动收入的差别 。脑力工人的收入。脑力劳动高工资的原因。体力工人工资的差别。五、 工资形式 。货币工资和实物工资。工资按劳动评价原则和按劳动合同参与者分类。工人分占企业的利润。六、 英国工资史 。十九世纪前的工资。工业革命。新时期工资的动态。

    一、 工资理论的基本原理

    所谓工资是指企业主向提供使用其劳动力权利的本企业工人支付的报酬 [22] 。名义 工资,是指工资的货币表现,而实际 工资是指工人能用这种名义工资买到的消费品的数量。

    虽然工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三种收入之一,但它占有特殊的地位,与利润和地租有着根本的区别。利润和地租理论的基本问题,就是为什么一般有这两种社会收入的问题,因为利润和地租这两种特殊社会阶级的收入的存在,不是社会经济必要的条件,社会生产过程即使没有资本家和土地占有者这两个特殊阶级也可以照样进行。与此相反,工人的生活费及其要得到足够数量的消费品恰恰是经济过程的必要条件。

    因此,在工资方面不能提出为什么工人普遍要取得生活费的问题。工资理论的基本问题必须用相反的形式加以表述:为什么工人的生活费不能包括全部社会产品(除去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为了使社会生产过程不致中断,只要求做到一点,就是它的全部必要耗费必须及时得到补偿。工人的生活费是这些必要耗费的因素之一;相反,利润和地租绝不是社会耗费的因素 [23] 。可见,从生产的抽象过程看,利润和地租是不可理解的,而工人的生活费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它似乎应当包括除所耗费的生产资料之外的全部社会产品。

    换句话说,利润和地租是历史的社会经济范畴,而工人生活费是逻辑的经济范畴 。至于说工资 ,同利润和地租一样,是历史 的经济范畴。因为,如果说,工人得不到必要的消费品,经济是不可思议的,那么,没有工资的经济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社会全部产品都归工人所得,那就不会有工资,劳动者也就不再为资本家从事雇佣劳动了。

    可见,工人获取生活费是逻辑的经济范畴,同样,这种生活费如果采取工资的形式(换言之,不能包括全部劳动产品),则属于历史的经济范畴。

    雇佣工人的合同,在形式上与其他雇佣合同没有根本区别,是和任何商品买卖一样的交换行为。即使工人合同中买卖的对象是劳动力,对此也毫无影响。因此,工资显然可看做是人的劳动力这种商品的价格。

    但是,如果承认劳动力是商品,那么很明显,这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根本不同于其他一切商品的商品。

    所有其他商品都是外部产品或人类经济活动的资料,即经济客体。人类劳动力就是人本身,也就是说,不是经济客体,而是经济主体。

    人们常常指出劳动力商品这种特殊性,但是,指出这一点的意义却在于为工人和企业主合同所必须从属的特殊的社会政治措施辩护。因为这种合同关系到人的生存条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工人的利益应当限制合同的自由。

    这个由承认劳动力特殊属性而得出的结论,在社会政策领域是完全正确的,但对工资理论来说,却没有什么意义。

    在我们看来,上述原理的意义则完全不同。这种使劳动力和工人自身不可分割的属性,对形成工资的客观条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属性的第一个后果是劳动力生产的不可能性,第二个后果是劳动力买卖双方完全特殊的社会地位。

    不管工人如何卑贱,但毕竟不是资本家的牲畜,工人在市场外是自由的,他在自己家里不是为资本家创造劳动力,而是为自己、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活着。

    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如果在市场外工人也变成简单的生产工具,那么,人的劳动力就会同其他商品毫无区别了。这种情况在奴隶制经济中发生过。从纯经济观点看,奴隶主把自己的奴隶如同家畜一样来繁殖和豢养。在奴隶制经济中,人的劳动力是在经济过程中生产 出来的,而不是在工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出 来的,因为奴隶主可以使奴隶繁殖 到他所需要的数量,而资本家则必须等待在人口繁殖过程中出现 他所需要的人力。

    人口繁殖远不是受资本家对人力需求调节的经济过程。人力需求的增长和工资的提高,并不总是要增加出生人数;相反,工资的降低也并不总是会减少出生人数。

    这种情况是毫不奇怪的。工人是在人类生活各种复杂动机驱使下生活着的人。人口的增长是受极其复杂的各种规律支配的,远不是只取决于工资的高低。这里,只要指出有一些国家工资水平差不多,而人口增长情况却完全不一样,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劳动力与其他一切商品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这种商品的卖者和买者,就劳动力交易的实质而言,他们属于拥有不同经济力量的各个不同的社会阶级。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中,出卖商品的是资本家,购买这种商品的既有资本家又有其他社会阶级。可见,买卖双方在出卖除劳动力以外的其他任何商品时,并不一定非得是不同的社会阶级不可。与此相反,劳动力出卖者构成特殊的社会阶级————无产阶级,而劳动力购买者也构成特殊的资本家阶级。

    劳动力出卖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是因为他们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可卖的了。正因为不占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如果他们的劳动力在他人经营的经济中找不到出路,他们就会饿死。从另一方面说,他们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前提,是他们享有法律上的自由,正是在这一点上,现代工人同他们古代前驱者————奴隶有着根本的区别。虽然他们享有法律上的自由,但通常却没有根据兴趣来挑选职业的经济自由,所以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谋求生存。

    与此相反,劳动力购买者,为了购买它,必须拥有工人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借以有效地使用所购买的劳动力。资本家购买他人劳动力后不需要亲自参加生产劳动,因而也就购买了不劳而获的个人自由。由于占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他们能够使工人阶级在经济上依附于自己。

    任何其他商品的买卖双方,都不构成特殊的社会阶级,因而可以自由地互换身份,只要他们出于某种考虑需要这样做的话。购买铁厂主生铁的机器制造厂厂主自己可以办铁厂并出售生铁,而铁厂厂主也可以成为机器制造厂厂主并购买前者的生铁。与此相反,如果是出卖劳动力,买卖双方的身份就会固定不变。工人不是单凭愿望就能当上资本家的,而资本家也不会想当工人的,这是因为,工人一向是被迫出卖自己唯一的商品————劳动力,而资本家也绝不会放弃购买这种商品的动机。

    所有这些使劳动力和其他商品产生了深刻的、根本的区别。工资在形式上是价格,但却不能把它归之于一般的价格规律。一般价格理论赖以产生的社会不平等,则是劳动力价格的基础。

    二、 各种不同的工资即价格论

    各种不同的工资理论通常都把劳动力看做是普通的商品。这些理论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理论满足于承认劳动力是商品,并把工资解释为一般的商品价格。第二类认为劳动力是一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并把工资解释为生产资料的价格。第一类又根据两种争执不下的价值论分为两小类:第一类论点坚持用劳动力的生产条件来解释工资的高低;第二类的论点坚持用劳动力的供求条件来解释工资的高低。

    据此,我们可以把工资即价格论大体上分类如下:

    1. 工资是一般价格 :①劳动工资论;②劳动力供求论。

    2. 工资是生产资料的价格 。

    劳动工资论,可以说就是从前盛行的工人普通生活水平(Standard of life)论。根据这一理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劳动力生产的社会劳动耗费价值决定的,换句话说,是由维持工人的生活、劳动能力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物品的价值决定的。起初,这种理论带有悲观的性质,认为决定工人工资的工人普通生活水平处于最起码的生存线上。杜阁早就说过,工资不能超过工人赖以生存、劳动和赡养全家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最低限度。 [24] 后来,这个学说又经过马尔萨斯的发挥和论证,为李嘉图所采纳,但作了若干重大修正。在十九世纪前半期它得到了经济学家的公认。在德国,这个理论被拉萨尔宣称为“铁的工资规律” [25] 。

    尽管这种理论直到现代还很流行,但工资取决于生活资料最低限度的理论,首先有极其严重的缺点,其内容非常含混而不确定。实际上,“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在这种场合应当怎样理解呢?是指生理上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即人在生理上缺少它就无法生存、劳动和繁殖,而且在各个民族和在不同时期其数值大体不变的生活资料呢,还是指文化上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即在各个民族相差悬殊在不同时期变化很大的某种最低限度的文化需求?

    如果指的是前者,则最低限度生活资料的学说就具有非常确定的含义,而与事实完全不符。从这种观点来看,可以预期,工资不仅不会在时间上有所变动,而且在某一时刻,对各个民族全体工人来说,或多或少都将是相同的(因为生理上的最低需求,当然不会由于气候等等因素的不同而改变),实际上,工资在时间上变动很大,尤其是在不同民族中显露出极大的非常稳定的差别。美国工人的生活水平(所谓Standard of life)比英国工人高,而英国工人的生活水平又比大陆欧洲的工人高得多。这些不容置疑的事实表明,最低限度生理需求论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因此,上述理论的拥护者,通常把这种理论解释为最低限度的文化需求。在他们看来,工资总是趋向于生活资料的最低限度,但并不是趋向于必要的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而濒于死亡的最低限度,而是趋向于按照该社会通行的文化习惯和习俗使工人能以生存下去的生活资料的最低水平 [26] 。上述理论采取这种形式,带有肯定工人普通生活水平决定其工资的性质。

    上述理论所以这样说,是由于力求避免与事实抵触,但采取的办法却是不使理论具有确定的内容。它承认工人的生活水平决定工资,它是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变化的变数。这些变化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为什么美国工人的生活水平要比英国及其他国家工人高呢?这也正是上述理论留下来的完全没有得出答案的问题。

    实际上,它完全歪曲了真正的因果关系。它在回答为什么英国工人的工资高于俄国工人时,所用的论据是英国工人的文化生活水平高于俄国工人,说什么英国工人吃肉,住有几间住室的房间,等等,而俄国工人却满足于喝菜汤稀粥,住工棚,睡板床,因此,英国工人用以支付生活费用的工资要高于俄国工人。但是,真正的因果关系恰恰是相反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吗?英国工人并不是因为吃牛排而得到高工资的,而是因为他们得到高工资才吃牛排的。英国工人的生活有时并不比俄国工人好,甚至吃土豆打发日子。如果说他们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只不过是由于他们工资提高了。英国工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工资提高的结果,而不能反过来说,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是工资提高的结果。同样,为什么俄国工人文化需求如此之低,为什么他们满足于如此贫困的生活,问题十分清楚,他们所得到的微薄工资,不足以吃牛排和住有几间住室的房间,尽管牛排比菜汤稀粥好吃,这一点,他们的品尝力并不比英国同行差。

    上述理论把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说成是最低限度的文化需求,虽然说避开了工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与确定无疑的事实之间的矛盾,但却失去了任何内在的含义。说工资量由劳动力生产的必要耗费决定,这实际上等于什么都没有说,因为这些耗费由于工人的生活水平不一而差别极大,而生活水平又取决于工资的高低。因此,解释老在兜圈子,而我们对工资的真正要素的认识却寸步不前。

    由此可见,不是劳动力的价格决定于劳动力生产价值,相反,恰恰是劳动力生产价值决定于劳动力的价格。这是毫不奇怪的,因为劳动力,如上所述,实质上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在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因此,生产价值范畴根本不适用于劳动力,如果硬要这样做,得到的只能是内容空洞的理论体系 [27] 。

    尽管如此,生活水平论还有其一定的实际意义,当然,不是通常的生活水平决定通常的工资,相反,而是通常的工资决定通常的生活水平。然而,后者却是工资上下变动的重大障碍。即便从劳动市场条件看提高工资是可能的,通常的生活水平会妨碍工资的提高,因为工人满足于通常的工资,不想为自己利益来利用市场的有利情况。从另一方面说,假如市场的不利情况使工资出现下降趋势,低于通常的生活水平,那么,工人就会特别顽强地反抗这种下降。因此,通常的生活水平似乎是保持工资稳定的一种社会惯力。

    根据上述分类,第二类工资理论是主张供求为劳动力价格的第一位要素的工资论。在其中,论述详尽、流传最广的(甚至到现在)是上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在英国出现的当时最有名的工资基金 说。持这一论点的是整个李嘉图学派及其最有影响的代表————穆勒。

    这个理论的实质很单纯。劳动力是商品,这种商品的价格也与其他商品一样,取决于供求要素。十分明显,劳动力的供应是由什么决定的,它是由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数量决定的。劳动力的需求则决定于资本家用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数量。由此可见,一国的平均工资等于该国用于购买劳动力的资本除以该国工人数所得的商 [28] 。

    工资基金说不仅在科学史上,而且在英国社会史上都起了重大的作用,因为它是英国资产阶级同工会斗争的精神武器,从这个学说中必然会得出下述结论:工会不能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因为它无力增加国家资本或减少国家劳动力的供应。因此,上述理论在经济学家中间广为流行,真到1869年J. S.穆勒放弃这一理论时才迅速失去它原有的声望。

    这个学说的主要错误是它坚持用于工人生活费的国家基金不变的观点。实际上,不论从哪种意义上说,这种基金是不存在的。一国用于工资的基金额的增加可能有两个来源:一方面靠减少资本家用于其个人消费的那部分财产;另一方面靠把市场上闲置不用的资本投入生产。如果工人要求提高工资,那么通过上述两个来源就可以办到。一般说来,对劳动力的需求不决定于社会资本数量,而决定于商品市场的状况,资本主义工业周期性地从繁荣转入萧条,对劳动力的需求也随之相应地发生完全不以社会资本数量为转移的变化。

    此外,基金说把劳动和资本看做是两个独立的量。实际上,这两个量中的一个量————资本是另一个量————劳动的产品。从事生产的工人越多,则工人创造的生产资料和自己的消费品就越多。既然资本的生产永远不会中断,那么,社会资本的量就不能说在每一时刻都是固定的量。量是随着社会生产的进程而变化的。工人本身创造养活自己的基金,这种基金是工人自己的劳动产品 [29] 。

    然而,不能因为工资基金说站不住脚,就说所有把供求要素提到首位的工资理论都是站不住脚的。一般说来,基金说现在是没有多大威望了,但大多数经济学家仍然认为劳动力供求是决定一国平均工资的基本因素。实际上,不论我们怎样看待劳动力,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劳动力也要同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上出卖。商品价格受供求规律支配。而工资怎样才能不受这个规律支配呢?这个问题很难,需要作周密的分析。

    供求规律是建立在假设某种商品的需求决定于该商品价格的基础上的。某种商品价格的提高会减少对它的需求,所以只有价格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供求才能趋于平衡。如果不是这样,如果商品需求不决定于商品价格,那么供求的波动对价格就不会产生影响。须知,在这种情况下,供求只有在各种不同的价格水平上才能达到平衡。

    在消费品方面可以看到需求对价格的依存关系,尽管由于一种消费品可以用另一种消费品代替,通常采取非常复杂的形式。相反,在生产资料问题上,这种依存关系的性质就不那么容易确定了。

    由于存在利润,情况就变得复杂了。生产资料的价格显然应当由用它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的价格来决定,无论如何不能高于后者的价格。然而,经验表明,生产某种产品所必需的全部生产资料总和的价格,通常要比产品的价格低,或多或少低于后者。

    这里所谈的价格差别,并不是偶然的或无关重要的现象,而是现行经济体制的基础。它形成资本家的利润,并且是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中枢神经。总之,抛开这种差别是不行的。

    它究竟是怎么来的呢?对于这个问题,应当由利润理论来回答。对我们来说,只要指出利润是影响生产资料价格、又使它的含义模糊不清的因素这一点就够了。

    生产资料的价格低于产品价格,究竟应当低到什么水平呢?一般价格理论对这个问题不能作出明确的回答,因为利润不属于价格现象,而是分配现象。

    但十分明显的是,生产资料的价格比产品价格不管低到什么水平,对生产资料的需求既不会减少,也不会增加。例如,资本主义经济的客观条件使这种价格差别从10%(资本主义利润以往达到这种的水平)减少到5%。降低这种利润率并不能使资本主义生产规模缩小,因为生产中止也就等于资本主义利润的消失,而资本家哪怕利润再少,当然是得到一点总比完全没有好。

    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在其总体上,甚至在一定的限度内,都与生产资料的价格无关:只要生产资料价格低于产品价格,生产资料的价格无论怎样提高都不能减少对它的需求。只有利润完全消失,因而产品价格与生产资料价格没有任何出入,产品生产才会停止,也就是说,对生产资料的需求才会减少 [30] 。

    于是,我们得出一个重要的似乎离奇的结论:在资本主义利润范围内,生产资料及其总和的价格,是无法用供求关系来说明的。因为只有不同的价格水平的条件下,生产资料的供求才能达到平衡。现在我们应当进一步弄清楚,这个结论对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是适用的。

    如上所述,劳动力与其他生产资料有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它是不能生产的。它在劳动市场上的供给,它在数量上的增加,是不受资本家支配的。而其他的生产资料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制造出来的。

    无论消费品或生产资料都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如果共同的利率根据资本主义经济的客观条件而下降或增长,那么,这种情况就会在同等程度上反映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生产上。

    因此,如果产品的价格和制造产品的生产资料的价格之差发生变化,那么这种情况也不能改变再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价格,因为生产这些商品和生产产品时,利率应当是一样的。可见,价格的变化应当完全归结于那种不是生产产品的生产资料即劳动力的价格。

    换句话说,再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价格是受产品价格构成的共同规律支配的。由于劳动力不是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以劳动力的价格本身包含着不以产品价格为转移的某种因素,也就是说劳动力的价格在相同的产品价格条件下可高可低,而且,这种变化,如上所述,丝毫不影响对劳动力的需求。这就是说,生产资料的需求不取决于它的价格,对于劳动力(而不是再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价格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一结论是许勒尔教授在详细研究决定劳动力需求的因素的基础上得出来的。他说:“企业主通常在高工资条件下并不比在低工资条件下占有工人少。在为资本家规定的劳动力总价值的限度内,工资的高低对从业工人人数不产生任何影响。如果工资提高超过这个限度,需求就会完全停止,但只要不出现这种情况,工资的提高不会减少需求,而工资的下降也不会增加需求。” [31]

    如果劳动力的价格确实同其他商品价格一样决定于供求,那么,劳动和资本斗争的实践就是毫无意义的了。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工人为创建更为有利的劳动报酬条件而同资本家进行着斗争。工人组织力求争取提高工资,而资本家组织却竭力降低工资。如果说劳动力价格最终是由供求决定的,那么,这个斗争就是毫无意义的了。须知,工人组织无法减少劳动力的总供应量,正如它无法为劳动力创造新的需求一样;同样,资本家组织也无法为劳动力创造新的供应。为劳动报酬条件而引起的劳动和资本的斗争,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在目前就是工人罢工。但是,如果说工资完全取决劳动力的供求关系,那么,不能改变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这些罢工又有什么意义呢?

    对此可以表示异议,说什么现代资本主义卡特尔的实践表明,不仅可以人为地提高劳动力的价格,也可以人为地提高其他商品的价格。然而,卡特尔组织和工会在如何看待它们对价格影响的问题上,产生了下述重大分歧。卡特尔为了自己的利益通过适当调节供应的办法来调节自己生产的商品:如果说卡特尔能够提高商品的价格,办法只能是相应地减少进入市场的商品供应。与此相反,工会无须减少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供应就能提高工资。诚然,罢工的实质就在于劳动力突然从劳动市场外流,然而这只是暂时的现象,罢工一结束,尽管工人在罢工成功的场合下会得到稍高的工资,劳动市场上劳动力又会回升到原有的数量。而卡特尔却做不到这一点,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工资不同于其他商品价格的特殊性质。

    事实表明,在劳动力供求关系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劳动和资本组织力量不同,工资也可能很不一样。

    我们不妨用具体例子来说明工资和其他生产资料构成条件的区别。生产皮靴就要有皮革和靴鞋工人一定的劳动消耗。假定皮革厂厂主组织罢市,要求鞋厂厂主增加制革的工资,也就是说,靴厂厂主不得不用较高价格购买皮革,这时靴厂厂主的利润就会下降,低于皮革厂厂主的利润(例如过去靴厂厂主和皮革厂厂主利润相等)。但是靴厂厂主和皮革厂厂主都是资本家。如果一个资本家的利润比另一个资本家的低,资本就要从获利较少的一方逐渐流入获利较多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就要从靴鞋生产流入皮革生产。这样一来,会使皮革价格下降,恢复到原来的正常水平。看来,皮革生产者是不能靠鞋厂厂主利润的下降来提高自己商品的价格的。然而,假如靴厂工人举行罢工,假如他们提高了自己的商品即劳动力的价格,使靴厂厂主利润下降,那么,鞋厂厂主能否像反对提高生产资料————皮革的价格那样来反对提高劳动力的价格呢?他能否不生产靴鞋而把自己的资本投入增殖商品————劳动力的生产呢?显然不能,因为劳动力是不能在资本主义企业中生产出来的。如果靴厂厂主为了使自己的利润不下降,把资本从靴鞋生产中抽出来,投入其他某种商品的生产,那也不能提高利润,因为扩大后一种商品的生产必定要降低其价格,同时还要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这样一来,鞋厂厂主不得不同意降低利润来提高劳动力的价格。劳动力价格之所以能够提高,并不是因为劳动力供应减少,而是因为工人分占了资本家的一部分利润。

    问题在于,各种生产资料的卖者都属于资本家阶级,而资本可以自由地(取决于相对利润率)从一种生产资料的生产转入另一种生产资料的生产。但是,资本家和工人都属于不同的社会阶级,资本家不能生产劳动力,因此,不论怎样提高工资,资本家也无力增加劳动力的供应,使工资恢复到原有的水平。

    劳动力是一种实际上任何其他生产资料都不能代替的生产资料。当然,在某些领域内劳动力可以被其他生产资料所代替,特别是被机器代替。然而,这种代替也只有在一定的时刻和极其有限的规模上才行,而且要或多或少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实现。尽管采用了机器,但对劳动力的一般需求并没有减少。

    不管怎么说,事实表明,工人对工厂主来说是不能代替的生产资料,工厂主通常无法用解雇大部分工人和用机器代替工人的办法来对付工人提高工资的要求。假如机器代替工人为企业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那么工人为提高工资而进行的斗争就是无望的了。实际上,正如经验所表明的那样,甚至在比较先进的国家,技术水平的变化也是相当缓慢的,这就防止出现随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减少劳动力的需求。

    但是,在一定的技术水平(对每个个别的时间内,我们有权假设它是一定的)条件下对劳动力的需求量是由社会生产规模决定,而不是由工资高低决定的。为了使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发挥作用,就要有一定数量的工人而不问其工资如何,不然,生产资料就将得不到利用,或得不到充分利用。一般说来,即使劳动力的价格提高了(当然,在使生产可能进行的一定限度内),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会减少。例如,工厂主因为工人罢工不得不提高工资,那么通常也不会使工厂从业工人人数减少,就是说,从业工人人数通常不会发生任何变动,其结果工厂主要付给同样人数的工人以更高的工资 [32] 。

    过去我们知道,工资的高低根据生产费用的规律是确定不了的。现在我们看到,供求规律也不是决定工资水平的最终环节。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工资一般不能用一般价格理论来解释,因为这种理论任何时候都不能解释为什么工资只是工人劳动产品的一部分,而不是产品的全部 [33] 。

    第三种工资理论试图从另一个方面来探讨工资问题。劳动力是生产资料;但生产资料的价值却决定于用生产资料生产的产品。同样,劳动力的价值根据工资生产说 也应当决定于劳动产品,维塞尔提出了一些巧妙的方法,用这些方法可以从总产品中区分出某一生产要素的比重。既然在生产过程中可以把劳动、土地和资本用各种不同的方式组合起来,那么,也可以同样弄清楚在产品中劳动占多少份额,资本占多少份额和土地占多少份额。劳动的价值直接取决于产品有多少份额从技术意义上说算是劳动的产品。

    维塞尔就是这样简单地和似乎彻底地解决了劳动力的劳动价值问题。然而,不论认为不同生产要素在产品中占有不同份额的理论有多么重要,但它不仅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工资理论,而且在实质上与后者毫无共同之处。关键在于维塞尔所说的劳动力价值问题,同工人所得工资问题毫无共同之处。没有任何经济根据可以证实维塞尔所持的工资取决于劳动力生产价值的论点。问题十分清楚,企业主力求尽量少付给劳动力报酬,因为他为什么和遵循什么市场规律非得把从在技术上视为劳动产品的那部分产品份额全都付给工人不可呢?从另一方面说,工人力求尽量多地增加工资,但他们并不懂得,有哪些经济规律阻碍着工人占有在技术上属于生产资料————资本的产品。

    但是,维塞尔自己也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承认其理论与社会收入的分配问题毫无共同之处,并且还承认实际工资绝没有与劳动力的生产价值相吻合的趋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从维塞尔学说的角度恰恰可以看得特别分明,工资是不能依据一般价格理论来弄清楚的 [34] 。

    还有一些边际效用论者表现得较为勇敢,企图根据他们的价值论提出一套完整的工资理论。在这方面,在美国学术界享有盛名的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的分配理论尤其值得注意。克拉克的学说虽然是维塞尔观点的发展,但却有着重大的区别。克拉克与维塞尔相反,他认为产品按不同生产要素区分的理论是社会收入分配的理论。

    克拉克学说不仅有纯学术目的,而且有社会政治目的。他说:“许多人指责现代社会制度,说它‘剥削劳动’。如果这种说法被证实,那么,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当变成社会主义者。” [35] 克拉克想用自己的分配理论来消除现代社会上的这种责难,并证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不会发生任何剥削劳动的现象。

    在克拉克看来,“社会收入的分配是受自然规律支配的,这个规律如果能够顺利地发生作用,就会使每一个生产因素获得它各自创造出来的财富数量”。 [36] 这个结论是作者用下述方法得出来的。

    如果其他因素数量不变,每一个别生产因素的数量增加,则这个因素的生产率就会下降。譬如说,如果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的劳动越多,单位劳动的生产率就会按一定的规律依次递减。但是,这对其他生产因素来说,也同样如此。如果生产资料(资本)数量不变,工人人数增加,则工人的生产率就会依次递减。同样,如果工人人数不变,工人开工用的生产资料数量增加,则后面几个单位的生产资料(资本)的生产率就会依次递减。可见,单位生产因素的生产率依次递减是经济的普遍规律。

    我们假定社会拥有的资本数量不变,而靠这种资本工作的工人人数却不断增加,那么,每一个工人的生产率,如上所述,就会依次递减。最后单位劳动的生产率将是最低的。这样,假定社会是静态的,假定劳动和资本的流动充分自由,竞争充分自由,那么,这最后一个单位劳动————边际工人的生产率就必须决定该社会平均工资的高低。工人应当以工资形式得到边际工人的全部产品,因为,如果工资下降低于边际产品,那么,企业主之间的竞争定会把工资提高到边际产品的水平。

    然而,假定社会生产规模不变,边际劳动产品又是怎样确定的呢?这很简单。边际劳动产品,是指用于生产的劳动数量减少到一个单位时,社会产品则减少到这个单位产品的数量。边际工人生产率决定整个劳动的生产率,因为边际工人全部产品必须要按劳动计算,而劳动和资本结合较好条件下(在工人拥有大量生产资料条件下)所创造的产品,也都或多或少是资本的产品。

    这样一来,如果工人能以工资形式得到边际工人的全部产品,那么,他所得到的恰好是工人的全部劳动产品。必须证明的论题得到了证实:工人从资本家手中得到了自己的全部劳动产品,根本谈不到资本对劳动的任何剥削。

    这就是克拉克的理论。我们不能不同意克拉克的论点,他认为边际工人(如果大体上接受他创造的、引起强烈反对的边际工人这个概念的话)的产品应当在假定工人之间可以充分自由地进行竞争的条件下规定所有其他工人的工资,每个工人都可以说是边际工人,也就是说,他们谁也不能比产量最少的工人多得工资。同时,很清楚,边际工人(也就是一般工人)的工资(仍假定工人之间没有任何协议,假定劳动契约全属个人性质)不能高于边际工人的产品,因为,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那么,资本家就没有任何理由来雇用边际工人了。但是,为什么工资不能下降到低于边际工人的产品,为什么工资应当达到边际工人的产品水平,问题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克拉克分配论的最大弱点就在于此。他不是竭力证明工资不可能降到低于边际产品,而是把企业主的竞争当做充足的理由来说明工资不会下降到低于他所认为的正常的水平。然而,把企业主的竞争作为根据,是完全错误的。

    问题在于:克拉克也同其他许多人一样,只承认生产资料是资本,而根本不承认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是资本。但是,这个看来无法反驳的观点(因为是玩弄术语),把这位美国经济学家引入了迷途。这就是说,克拉克从自己的术语出发,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说资本家用于工资的支出不像用于生产资料的支出那样心疼,说资本家即使得不到什么利润,也将照付工资,并由此得出一个惊人的论断,认为企业主的竞争定会把工资提高到边际工人全部劳动产品的水平。按克拉克认为,企业主只要得到稍稍多于工资支出的剩余价值,甚至毫无盈余可言,也仍要增加雇用工人,除非雇用工人给他带来真正亏损时,才会停止这种无益的投资。假如资本主义企业主拥有的雇佣劳动的资金超过市场劳动力的供应,从而使一部分资金闲置起来,找不到用场,那么,资本家从雇用工人中得到的利润,就会降到最低限度,而且企业主的竞争也会把工资提高到边际工人全部劳动产品的水平。然而,这个假设丝毫不符合资本主义实际情况,所以,克拉克的全部论点也不符合这种实际情况。

    实际上,资本主义市场并不感到劳动力紧缺,而资本也并不会因为找不到工人而闲置起来。资本家不仅力图靠转化为生产资料的那部分资金,而且力图靠转化为工人工资的那部分资金来谋取最大的利润。在这方面,他对不同的资本构成是不加区别的。因此,如果说企业主之间的竞争使来自边际工人的利润减少到零,那么,这种竞争也会使来自边际资本的利润减少到零,换句话说,利润在资本主义世界里完全消失了。但是,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这也就不是资本主义世界了。

    在现实的资本主义世界,资本家绝不会把全部边际劳动产品奉献给工人,他们把或多或少的一部分边际产品据为己有,可是克拉克却试图进行反证,实属不自量力之举。

    三、 工资社会说

    正如上一章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相互联系的各阶级间社会产品的分配,不是简单的交换行为,而是社会各阶级为争取社会产品最大份额在其力量不均衡条件下进行复杂斗争的结果。没有这种力量的不均衡,就不可能有工资,因为只有在经济上软弱,工人才被迫在市场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上述各种工资理论的缺点,在于它们企图从一般价值论引出工资范畴,而一般价值论是以假定合同双方社会平等为基础的。相反,分配现象却恰恰产生于社会的不平等。

    在上述理论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工资生产说。

    这个学说非常正确地认为,工资同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不能没有一定的联系。但它的缺点却来自力图从总产品中划分出特殊的工人产品。这种划分可能在其他方面有作用,但对于工资理论来说却毫无意义。生产过程既需要劳动本身,又需要生产资料。工人的生产率如果没有生产资料则接近于零。同样,生产资料的生产率如果没有劳动也等于零。工人离开资本,正如资本离开工人,都是无所作为的。在这种情况下,特殊的工人产品问题在决定工资方面不起任何作用,因为工资在现代经济的现实条件下,在工人之间存在协议的情况下,既可以低于也可以高于特殊的工人产品。

    工资的高低不是取决于工资生产说所说的特殊工人产品,而是取决于纯社会产品 ,即(除地租外)扣除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整个社会产品。为了这种转化为社会消费的纯产品,社会阶级之间进行着斗争,每一个阶级都力图为本阶级占有更多的产品。整个纯产品从劳动财富论看来,是社会劳动创造的,而绝不是生产资料创造的,生产资料一般说什么也不能创造,它只能是人类手中的消极工具。进行生产的只能是人,尽管还要借助于生产资料。但是,社会劳动所生产的社会产品,工人只得到一部分,另一部分却被依靠自己经济力量的不劳动的阶级占去了。这些阶级由于占有生产资料和工人的生活资料,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支配者和命运的主宰。

    因此,从社会分配论 的观点来看,某一社会的工资高低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社会劳动生产率 ,它决定社会各阶级应分得的社会产品数量;一是工人阶级的社会力量 ,它决定归工人所有的社会产品的份额。

    因此,工资高低受两个独立要素调节。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任何变化,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必然要反映在实际工资的高低上。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劳动生产率越高,实际工资就越高,也就是说,工人占有的消费品就越多。这个要素才是决定各国平均工资水平的最强有力的要素。美国的工资比欧洲高,而在欧洲,英国又比大陆高。这些国家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也是按着这样的顺序变化的。同样,从历史上看,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也带动了工资的增长。

    请看美国近五十年来的统计数字: [37]

    单位:卢布

    年度 工厂工人年平均工资 工人每人平均年产值

    1850 480 2065

    1870 733 4000

    1900 850 4754

    五十年来,美国的工资和劳动生产率都有了显著的增长,但劳动生产率增长得更快。

    劳动生产率和高工资之间的依存关系也表现在具体方面。例如,英国总起来说工资比美国低,但有一些生产部门工资却高于美国。例如,纺纱生产就属于这样的部门。同时,我们还看到英国纺纱工人纺纱的数量比美国工人多 [38] 。

    纺织工人每磅纱的劳动报酬价值 纺纱工人的周工资

    美国(新英格兰) 0.66便士 33——35先令

    英国(兰开夏) 0.47便士 35——40先令

    英国的棉纺业在劳动生产率方面也落后于美国,英国织布工人的织布数量少于美国工人。因此,英国织布工人的工资也低于美国。

    织布工人的劳动报酬价值 织布工人的周工资

    美国(新英格兰) 1.6便士 25—— 先令

    英国(兰开夏) 2.03便士 20——24先令

    俄国工资非常低,主要原因就是劳动生产率低。如上所述,俄国纺一个纺锭的纺纱工人数要比英国多4倍。既然劳动生产率这样低,俄国的工资也就不可能高。

    如果说劳动生产率影响工资,那么,反过来,工资的高低也影响劳动生产率。增加工资能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在此基础上能产生工人和资本家某种利益上的一致性。过去坚持而且现在还坚持劳动生产率同工资高低有依存关系的,是那些相信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利益调和的经济学家。其中有:法国的勒鲁瓦·博利厄,德国的布伦坦诺和舒尔采——格弗尼茨,英国的普赖斯和贝尔,美国的申戈弗等。然而,这些经济学家过分夸大了劳动生产率对工资高低的依存关系。这种依存关系仅限于一定的狭小范围,否则,由工资高低而引起的劳动和资本全部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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