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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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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非

    1920年年初,一个朋友告诉我说他要前往突尼斯出差,问我是否愿意陪他一起去。我立即答应了他。我们3月份出发,首先是到了阿尔及尔,然后沿海岸线行进,抵达突尼斯市,又从突尼斯来到苏萨;在那儿,我的朋友因事去了其他地方。

    我终于到了梦寐以求的地方,一个非欧洲国家:这里不讲欧洲语言,普及的不是基督教观念,居住着不同的种族,一种不同的历史传统和哲学思想在人们的脸上烙下了印记。我常常想从外部观察一下欧洲人,观察一下被一种陌生的环境反映到他身上的形象。的确,我不懂阿拉伯语,为此我深感遗憾;但是,为了弥补这一点,我就更加精力集中地观察本地人和他们的行为。我在一家阿拉伯咖啡馆常常一坐就是几小时,听着只字不懂的各种谈话。不过,我仔细研究过本地人的手势,尤其是他们的表情;我观察他们和欧洲人说话时手势的细微变化,因而学会了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看待离开自己原有环境的白种人。

    欧洲人眼中东方人的文静和冷漠,在我看来是一种面具,在这张面具的后面,我觉察到了某种我所不能解释的不安和躁动。奇怪的是,我一踏上摩尔人的土地,就发觉被一种无法理解的印象困扰着:我一直想着,这儿的土地闻起来很奇怪。这是一股血腥味,这儿的泥土似乎都浸染着鲜血。我突然想到,这片狭长的土地已经承受过三种文明的冲击:迦太基文明、罗马文明以及基督教文明。技术时代对伊斯兰教徒会产生什么作用,还要拭目以待。

    离开苏萨以后,我南下到了斯法克斯,又从那里挺进撒哈拉大沙漠,前往绿洲城市托泽尔。城市坐落在一片低矮的高地之上,处于高原的边缘;在高原脚下,稍带碱性的温泉大量涌出,通过成千条小水渠浇灌着绿洲。高耸入云的枣椰树在头上形成绿茵茵的拱顶,拱顶下面生长的桃树、杏树和无花果树枝繁叶茂,果树下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紫花苜蓿。几只翠鸟像珍珠似的在树丛中飞来飞去。在较为清凉的绿荫中,穿着白色衣服的人影徜徉漫步,其中有很多热恋饱含深情的伴侣,紧紧地互相拥抱,显然那是同性之间的友情。我觉得突然间回到了古希腊时期:在古希腊,这种倾向同时构成了男人社会和以其为基础的城邦。显然,在这里,男人只同男人说话,女人只同女人说话。能见到的女人很少,她们都像修女一样,戴着厚重的面纱。我见过几个不戴面纱的女人。翻译告诉我,她们是妓女。大街上,一眼望去都是男人和儿童。

    我的翻译证实了我的印象,在这里同性恋盛行,人们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有的同性恋还向我示爱。这个单纯的人一定没有注意到,有一种思想像闪电一般划过我的脑海,突然启发了我的观点。我感觉自己被突然丢到好几个世纪以前更加天真烂漫的青少年世界,那些少年凭借着少的可怜的《古兰经》知识,正在逐渐摆脱他们朦胧意识的原有状态,他们自古以来一直生活在这种状态之中,并开始意识到他们的自我存在,以防御来自北方的威胁。

    当我正沉浸于这种梦境,想象着这种静止古老的存在时,我突然想到了我的怀表,它象征了欧洲加速了的时间。无疑,这是悬挂在这些毫无戒备的灵魂头上的一团黑云。霎时间,我觉得他们看起来全像是狩猎的对象:这些猎物看不见猎人,但是隐约感到不安,嗅到了猎人的气息,而“猎人”就是时间这个上帝,他把依然最接近永恒的时间击成碎片,形成了日、小时、分钟和秒。

    从托泽尔,我来到了奈夫塔绿洲。清晨日出后不久,我和翻译就启程了。我们的坐骑是腿脚灵敏的大骡子,骑着它我们走得很快。走近绿洲时,一个孤独的骑者,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朝我们走来。他神态傲慢地骑过,并没有向我们致意;他骑着黑色的骡子,挽具绑着银条,布满银钉。他形象高雅,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人肯定没有怀表,更别提手表了;显然,他不自觉地保持着一贯的风格。他没有欧洲人身上带着的傻气。事实上,欧洲人都深信自己已经不是很久以前的自己了,但又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人。他的表提醒他,从“中世纪”以来,时间和它的同义词“进步”已经爬到他身上来,而且无法挽回地从他身上撷取了一些因素。他继续轻装上阵,速度稳步加快,走向模糊不清的目标。他以胜利的假象,如轮船、铁路、飞机和火箭来补偿失重的感觉与相应的“不完备感”,而这一切假象却剥夺了他的延续感,把他推进了速度和爆发性加速度的现实中去。

    我们越是深入撒哈拉沙漠,感觉时间变得越慢,甚至有倒退的危险。闪闪发光的热浪缓缓上升,更大大地加重了我的梦幻境界。我们走到第一批棕榈树下,来到绿洲上的民居时,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和它向来的样式别无二致。

    第二天清晨,旅店门外陌生的喧闹声把我吵醒。店前有个宽阔的广场,昨天晚上还空空如也,现在却挤满了人、骆驼、骡子和毛驴。骆驼们音调起伏地哀嚎着,表达着它们长期的愤懑,而驴子则粗腔横调地吼叫着,互相竞争。人们都兴奋不已,到处走动,指手画脚地叫喊。他们看起来既野蛮又机警。翻译解释说,人们正在庆祝一个盛大的节日。几个沙漠部落连夜赶来,要为修士干两天农活。修士是穷人的救济官,在绿洲里拥有许多田地。人们到这儿来准备辟田挖渠。

    在广场另一端,突然扬起一团灰尘;一面绿旗展开,鼓声齐鸣。几百个面容狂野、提着篮子,扛着又短又宽锄头的人列队而行,打头的是一个仪态庄严的白胡子老人。他展现出一种独特的、自然的尊严,看起来已有百岁高龄。他就是修士,坐骑是一头白骡。男人们击打小鼓围着他跳舞。这是充满野性的兴奋、嘶哑的叫喊、弥漫着尘土和热气的场面。大队人马狂热而坚定地蜂拥而过,进军绿洲,就像奔赴战场。

    我尾随着队列,谨慎地保持了一段距离,翻译没有鼓励我靠得更近,直到我们来到“工作”地点。在这里,兴奋的气氛越发浓烈;人们打着鼓,狂野地呼喊着,工地像一个受到搅扰的蚂蚁窝;一切都正在马不停蹄地进行着。男人们踏着鼓点搬运装满泥土的篮子;另一批人速度飞快地开凿地面,挖沟筑堰。穿过这兴奋狂野喧闹的场面,修士骑着白骡缓缓走过,显然是以长者庄严、温和、疲惫的手势教导众人。他一出现,那匆忙、叫喊和节奏就立即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修士平静的形象自然显得异常出众。到了傍晚,人群显然已经筋疲力尽,很快倒在骆驼身边,进入深沉的梦乡。夜里,在狗群例行的浩大合唱之后,一切才完全归于沉寂。直到初升的太阳闪耀第一道光芒,报号人呼喊起来(那声音总是深深地刺激着我),人们才起来去做早祷。

    这个场面给了我一些启示:这些人摆脱了自己的情感,受到了触动,并将他们的肉体置于某些感情当中。他们的意识指导他们在空间的方位,传输来自外界的印象,而意识本身也受到了内部冲动与情感的刺激。但是,意识并不用来思考,自我几乎是没有自主权的。这种情况与欧洲人的区别不大。但是,我们毕竟还是更为复杂一些的。无论如何,欧洲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意志和明确的意图。我们所缺乏的是生活的强度。

    我并不希望陷入这种原始景象的魔力之中,但是我的精神依然受到了感染。在外部则表现为传染性肠炎,幸亏有本地的大米汤和甘汞医治,并没过几天就好了。

    我心里积郁了很多想法,因此最后又回到了突尼斯市。我们出发前往马赛的前夜,我做了一个梦,我觉得这个梦总结了全部的感受。这是理所应当的,因为我习惯了同时生活在两个平面之中,一个是意识,它力图理解却又无法理解;另一个是潜意识,它想要表达某种事物,但表达的却不如梦境清晰。

    我梦见我到了一个阿拉伯城市,就像在大部分这种城市中一样,城里有一个城堡。城市坐落于广阔的平原上,有四个城门的正方形城墙四面环绕。

    城中的城堡周围环绕着一条宽广的护城河(实际上,在阿拉伯国家情况并非如此)。我站在通往暗色马蹄形大门的木桥前面,发现门已敞开。我也很想从里面打量一下这座城堡,便踏上了桥。大约走了一半,有一位英俊潇洒、皮肤黝黑的阿拉伯贵族迎面向我走来,颇有皇家风采。我知道,这位披着白色连帽斗篷的青年是住在城堡中的王子。一走到我面前,他便来袭击我,想要把我打倒。我们格斗起来,在搏斗中,我们撞坏了扶手,扶手坍塌,我们俩都掉入护城河水里。他使劲地把我的头按在水底,想要淹死我。“不行,”我想,“这也太过分了。”于是我把他的头按到了水下。我虽然这样做,但心里却非常仰慕他;但是,我不想让他把我杀死。我也无意要杀他,我只想让他昏过去,没法再打下去了。

    此时梦境发生了变化。我和他坐在城堡中心的一大间拱顶八角房中。房间通体都是白色的,十分朴素、美丽。沿着浅色大理石墙摆放着低矮的长沙发椅,我面前地板上放着一本打开的书,奶白色的羊皮纸上用精湛的书法写着华丽的黑色字母。那字不是阿拉伯字母,我看倒像是西土耳其斯坦的维吾尔语;我熟悉维吾尔语,因为我曾见过吐鲁番摩尼教的经文残片。我不知道这些字母表达了什么内容,但是我觉得这是“我的书”,是我写的。刚才和我搏斗过的青年王子坐在我右面地板上。我跟他解释说,既然我打败了他,他就必须读这本书。但是他拒不接受。我把胳膊放在他的肩膀上,以一种父亲般的善意和耐心逼迫他读这本书。我知道这是绝对必要的,最后他屈服了。

    在这个梦中,阿拉伯青年是那个从我们身旁骑行却不打招呼的傲慢阿拉伯人的替身。作为城堡的居民,他是自我的化身,或是自我的信使或密使。因为他走出来的城堡是一个完美的曼陀罗:一座城堡,周围环绕着有四个大门的长方形围墙。他企图杀死我这件事,仿效了雅各与天使搏斗的动机;用《圣经》的语言来说,他像是上帝的天使,神的使者,因为他不认识人,所以要把人杀死。

    实际上,天使应该居住在我的身上。但是,他只懂得天使的真理,而对于人则一无所知。因此,他初见我时将我当成敌人,但是,我没有让步,而是反抗了他。在梦的第二部分,我是城堡的主人,他坐在我的脚下,不得不读书学习来理解我的思想,或者说,学习理解人。

    显然,我与阿拉伯文化的邂逅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这些性情中人不善于反思但却更接近生活,他们的情感特征对我们身上的历史积淀产生了极具启发性的影响,我们刚刚克服了这些历史积淀,就把它抛在脑后,或者我们认为我们已经克服了。这好似童年的天堂,我们想象自己是从天堂里走出来的,但是,这个天堂,经不起轻轻一碰,就把新的挫败施加在我们身上。确实,我们对进步的崇拜迫使我们陷入一种危险当中:我们越是急于逃避过去,越可能产生不切实际的之于未来的梦想。

    另一方面,童年的一种特性是,由于天真和无意识,它能比成年勾勒出更为完整的自我形象,纯粹个性中完整的人的形象。因此,一个儿童或者原始人的眼光会在成年人、文明人心中唤起某种渴望,这种渴望与个性中某些未得到满足的欲望和需求的部分有联系,而这些欲望和需求,为了适应人格面具,已经从完整的形象中删除了。

    在游历非洲,寻找欧洲人环境之外的精神观察站的过程中,我下意识地想要找到我那一部分人格,它在欧洲人的影响和压力下已经变成了无形的人格。这一部分人格与我本人处在潜意识的对立之中,我的确企图将其抑制下去。为了遵从它的特性,它想夺走我的意识(强行把我按入水中)以便可以杀死我;但是,我的目的是通过自知力,使它变得有意识,这样我们就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暂时协定。阿拉伯人微黑的脸色标志着他是一个“阴影”,但不是个人的阴影,而是种族的阴影,与我的人格面具没有联系,而是与我的人格整体,也就是,自我有联系。作为城堡的主人,他必须被看作自我的一种阴影。占主导地位的理性主义的欧洲人发现许多人性的东西都跟自己很生疏,他引以为豪,却没有意识到,这种理性是以牺牲他的生命力为代价的,而他的人格的原始部分却因此被贬斥成一种或多或少的地下存在。

    这个梦揭示了我与北非的邂逅对我产生了何等的影响。首先,危险就是,我的欧洲人意识会遭受到潜意识精神的突然袭击。就意识而言,我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这种情况;相反,我不由自主地感觉到了一种优越感,因为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我那欧洲人的特质。这是不可避免的:我欧洲人的身份,是我对那些与我性格迥异的人产生了某种观点,而且完全把我和他们区分开来。但是我对于自身潜意识力量的存在毫无准备,这些力量坚定地站在这些陌生人一边,因而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突。我做的梦就以蓄意谋杀的象征表达了这个冲突。

    直到几年之后我来到热带非洲时,才认识到这种干扰的真正性质。事实上,这是“骨头变黑”的最初迹象,这种精神上的危险威胁着那些在非洲背井离乡的欧洲人,其程度还未被充分认识到。“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拯救办法”,在这类情况下,荷尔德林的这些话常常浮现在脑海。这种拯救就是我们在警告性梦的帮助之下把潜意识的强烈要求提高到意识层面的能力。这些梦表明,我们身上有某种东西,非但不消极地屈服于潜意识的影响,相反还急迫地冲向前去迎接这种影响,认同阴影。正如童年的回忆可能突然以一种十分活跃的情绪控制住意识一样(我们感觉完全被运送到了原有的情景之中),因此,这种看起来陌生又完全不同的阿拉伯环境,唤醒了我们对史前往昔的原始意象的回忆。这种回忆,我们显然已经完全遗忘,但却又众所周知。我们一直在回忆被文明赶超了的生命潜力,但是这种潜力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如果我们想要天真地使它复活,那就无异于倒退回野蛮时代。因此,我们宁愿忘记它。但是,如果它又以一种冲突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就必须将它储存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并且相互测验这两种可能性,也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和我们已经遗忘的生活。因为,凡是显然已经失去的东西,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是不会重现的。在现有的精神结构中,一切都不会以单纯的机械方式发生,任何事物都要适应整体的构造,与整体相关。也就是说,它是完全有目的的、有意义的。但是由于意识没有整体的观点,因此通常不能理解这种意义。所以,我们只能暂时满足于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并希望在将来,或者在进一步的研究中揭示出冲突(这是一种与自我阴影产生的冲突)的意义。无论如何,当时我丝毫没有发现这种原始意象感受的性质,于历史上类似情况也知之甚少。不过,虽然当时我没有理解这个梦的全部意义,它却一直回荡在我的记忆中,同时我也翘首以盼,希望有机会重访非洲。这个愿望直到五年之后才得以实现。

    美国:印第安人村庄

    (未发表手稿片段)

    为了使用批判的杠杆,我们总需要一个外部的支点,心理学里尤为如此,因为由于资料的性质,我们在心理学上所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比在任何其他学科中都要多。比如,如果我们从来没有机会从外界观察我们的民族,我们又何以意识到自己的民族特点呢?从外部观察意味着从另外一个民族的立场进行观察。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获取有关外国集体精神的知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构成民族偏见和民族特质的种种不协调因素。凡是使我们迁怒于他人的一切,都会促使我们了解自己。只有当我以一个瑞士人的角度,感受到英国给我带来的不适,我才算了解英国。只有当我以一个欧洲人的角度,感受到难以与世界相适应,我才了解了欧洲,了解了我们最重大的问题。通过我和许多美国人的交往,通过我在美国的逗留旅行,我对欧洲人的性格有了不计其数的洞见;我一直认为,对于一个欧洲人来说,最有用的,就是从摩天大楼的楼顶上远眺欧洲。当我第一次从撒哈拉沙漠注视欧洲的壮观景象时,发现撒哈拉沙漠身处文明之中,这种文明与我们的关系和古罗马时期与现代的关系或多或少是相类似的;我渐渐意识到,即使在美国,我仍然受到白种人文化意识的感染,难以自拔。于是我产生了一种愿望,那就是通过融入一种水平更低的文化来进一步进行历史比较。

    在第二次游历美国期间,我和一群美国朋友访问了新墨西哥州的印第安人,即筑城印第安人村社。“城市”一词用在这里显然太大了。实际上,他们建造的都是小村庄而已;但是,他们层层堆起的拥挤房屋,正如他们的语言和整个风俗一样,暗示着“城市”的含义。在那里,我第一次有幸和一个非欧洲人,也就是说和非白人谈话。他是印第安人村社的首领,人很聪明,有四五十岁。他的名字叫奥奇维·比昂诺(意为“山湖”)。跟他谈起话来,比跟一个欧洲人谈话还要畅快。当然,他沉湎于自己世界里,正如一个欧洲人沉湎于自己的世界里一样;但是,欧洲人的世界是一个什么样世界!在和欧洲人谈话,就像人们经常要在沙洲中奔跑一样,那是一种早已熟悉、却从未理解的事物;而与这个印第安人谈话时,航船却自由地驶向深邃陌生的海域当中。与此同时,我们从不知道哪种情况乐趣更多:发现新海岸,还是发现通向几乎遗忘的古老知识的新途径。

    比昂诺说:“你看,白人看起来多么残忍。他们的嘴唇薄,鼻子尖,满脸皱纹,面部扭曲。他们的眼睛直直地瞪着,总是在寻找着什么。他们在寻找什么呢?白人们总想要新东西;他们总是焦躁不安。我们不明白他们需要什么。我们不理解他们。我们认为他们都是疯子。”

    我问他为什么认为白人都是疯子。

    “他们说他们用脑袋思考。”他回答道。

    “那是当然的了。你用什么思考呢?”我好奇地问他。

    “我们用这里。”他指着心脏说。

    我陷入了长长的冥想之中。我觉得有生以来,有人第一次为我描绘出了真正白人的肖像。似乎到现在为止,我见到的只是伤感的、经过美化的彩色图片。这个印第安人击中了我们的弱点,揭示了我们视而不见的真实。我觉得在我体内有某种莫名又熟谙的东西,像无形的雾气一样缓缓升起。从这团迷雾当中,一个一个的形象分离出来:先是粉碎高卢城的罗马军团,还有尤利乌斯·恺撒、西庇阿·阿弗利卡努斯和庞培的精心雕刻的形象。在北海,在白尼罗河河岸,我都看见了罗马的雄鹰。接着,我看到了圣奥古斯丁把基督教的信条插在罗马长矛上传送给不列颠人,我看到了查理大帝迫使异教徒皈依的壮举;我还看到了十字军烧杀抢掠的人马。我恍然大悟,意识到了十字军古老浪漫故事的空洞。接着便是哥伦布、科尔特斯和其他的征服者,他们带着火、剑、酷刑和基督教义,来到这些甚至平静地梦想着太阳神和天父的遥远村社里来。我也看到太平洋岛屿上被烈酒、梅毒和猩红热屠杀的人们,这些传染病却都隐藏在传教士强迫他们穿戴的衣服当中。

    够了。我们从自己的角度所谓的开发殖民地啦、向异教布道啦、传播文明啦等,还有另一副面目,那就是以残忍的目光搜寻远处猎物的掠食者面目,只配海盗和强盗所有的面目。所有雄鹰和猛兽形象都装饰着我们武器的外衣,在我看来,从心理上恰切地代表了我们的真正本性。

    比昂诺向我谈的其他事情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这些事情,在我看来,与我们交谈的特殊气氛相当融洽地联系在一起,如果不去提及,这篇叙事就不完整。我们谈话地点在主楼五层的屋顶上。谈话期间,时不时地可以在屋顶上看见其他印第安人的形体,他们裹着羊毛毯,望着每天升入晴空的太阳,陷入了沉思。我们周围是一座座用风干砖盖的低矮正方形房屋,由独特的梯子连接地面与屋顶,或者从一个屋顶到更高的屋顶(在以前的危险时期,入口常常开在屋顶)。我们眼前是一直延伸到地平线,连绵起伏的陶斯高原(约海拔七千英尺),地平线上有几座圆锥形的山峰(古代火山),有一万两千多英尺高。我们身后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房屋,对岸坐落着一个村社,房屋都是由红色风干砖建成的,房屋层层堆起,通往村落中心,非常奇怪地预示了中心为摩天楼的美国大都市的布局景观。逆流而上行走约半小时,就会发现一座雄伟的大山拔地而起,但这大山没有名字。相传山顶云雾缭绕的日子,人们就会在那个方向消失,去完成神秘的仪礼。

    村社的印第安人寡言少语,他们一提及自己的宗教,更是守口如瓶。保守宗教仪式的秘密是他们的行事方针,秘密保守得如此之好,使我放弃了直接提问的希望。在此之前,我还从没有遇到过如此神秘的氛围;文明民族的宗教已全部知晓,其圣礼也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是,弥漫着全部教友都熟悉的秘密气氛,白人无法知晓。这个奇怪的情景使我领略了艾留西斯的气氛,那座古城的秘密只有本族人知道,从没有传出城外。我理解了鲍桑尼亚或希罗多德的感觉,他写道:“我没有得到批准,说出那神的名字。”我认为这不是骗局,而是一个重大的秘密,一旦泄露就可能导致社区或个人的毁灭。守住这个秘密,村社印第安人就能保持自豪感并保有抵抗白人统治者的力量。这种秘密赋予印第安人以团结和统一,我相信,作为独特的社区,只要他们的秘密不被亵渎,村社就将继续存在下去。

    令我感到奇异的是,这位印第安人谈到他的宗教观念时,感情发生了变化。在日常生活中,他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自制和尊严,就像宿命论者一样镇定自若。但是,一谈及关系到他秘密的事物,他就陷入难以掩饰的、令人惊奇的情绪当中,这个事实对满足我的好奇心起到了巨大的帮助。我已经说过,直接提问将一无所获。因此,在我想要了解本质事件的时候,我就发表一些试探性的评论,做出一些我十分熟悉的、表达感情的动作,同时观察他的表情。如果我偶然提及什么重要的事物,他就保持沉默,或者躲躲闪闪地回答,却又显示出深沉的感情,眼中频频饱含泪水。他们的宗教观念对他们来说不是理论(这必定是个奇怪的理论,竟能使一个男人流泪),而是事实,像外部现实一样重要,一样激动人心。

    我和比昂诺坐在屋顶上,炽热的太阳越升越高。他指着太阳说:“那不是我们的父亲在走动吗?还有别的什么话要说吗?怎可能还有另外一个神呢?没有太阳就什么也没有。”我已经能感觉到他这种激动的心情,而且这种感情越发强烈;他想方设法地找到合适的词语,最后惊叹道:“独自一人能在山里做什么呢?没有太阳人连火也生不起来。”

    我问他是否想过,太阳可能是无形的神创造的一个火球。我的问题甚至没有引起他的惊讶,更别说愤怒了。显然,问题并没有触动他,他甚至也不认为我问了个愚蠢的问题。他的反应很冷漠。我顿时觉得自己触碰到了一堵不可逾越的高墙。他唯一的回答就是:“太阳是神,谁都明白。”

    虽然人人都感受到了太阳的巨大印象,但是,看到这些成熟而尊严的人在谈到太阳的时候竟展现出压倒一切的情感,对我来说真是一种新奇动人的经历。

    又有一次,我站在河畔,仰望着屹立在高原之上几乎高达六千英尺的山岭。我正想这是美洲大陆的屋脊,人们在这里生活,面对着太阳,就像缄默的印第安人一样,裹着毛毯站在村社最高的屋顶之上,出神地仰望太阳。忽然,一个深沉的声音,因为激情受到抑制而颤动,从我身后对着我的左耳说:“你不认为一切生命都来自这座高山吗?”一个年长的印第安人,穿着鹿皮鞋悄悄地走到我身边,向我提出这个天知道有多么不着边际的问题。我眺望着从山上倾泻的河水,看到了得到这一结论的外部形象。显然,全部生命都来自这座山峰,因为凡是有水的地方都有生命。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了。在他的问题中,我感觉到了一种与“大山”一词有联系的高涨的情感,于是想到了在山上举行秘密仪式的故事。我回答道:“谁都明白你的话是真理。”

    遗憾的是,谈话很快就被打断了,我没能进一步探究水和山的象征意义。

    我注意到,村社印第安人虽然不愿意谈论他们的宗教,但却愿意激烈地谈论他们和美国人的关系。山湖说:“美国人为什么要管辖我们?他们为什么要禁止我们跳舞?我们要把青年人从学校里接回来送到基瓦(仪礼场地)教给他们宗教,美国人为什么要设置困难从中阻挠?我们一点儿也没有伤害美国人呀!”沉默许久之后,他继续说:“美国人想要消灭我们的宗教。他们为什么要管辖我们?我们做的事,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美国人呀。没错,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全世界。人人都能从中得到好处的。”

    从他兴奋的情绪中可以看出,他所指的是他们宗教中某种极为重要的因素。因此我问他:“那么,你认为你们宗教所做的事情会造福于全世界?”他活蹦乱跳地回答道:“当然了,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呢?”于是,他庄严地指了指太阳。

    我感觉到我们正在接近极为微妙的话题,濒临部落秘密的边缘。他说:“说到底,我们是住在世界屋脊上的民族,我们是太阳父亲的儿子,因着我们的宗教,我们每天帮助父亲横跨天空。我们这样做,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更是为了整个世界。如果我们停止宗教仪式,十年之内,太阳就不再升起。到那时候,便会是永远的黑夜了。”

    此刻我突然明白了“尊严”的含义,也找到了每一个印第安人神态镇定安宁的原因。这一切都来源于他太阳之子的身份。他的生命具有宇宙意义,因为他帮助天父和一切生命的保护者每日升降。如果我们把自己的自我辩白、我们的理性所规定的生命意义与此相比较,那么,我们只能看出自己的贫乏。出自纯粹的嫉妒,我们不得不嘲笑印第安人的天真,不得不以我们的机灵来装饰自己;否则我们就会发现自己有多么贫困,多么衣衫褴褛。知识并没有丰富我们的视野;知识使我们越来越脱离神话世界,我们曾经因为有出生的权利,所以很熟悉这个世界。

    如果我们暂时放弃欧洲的理性主义,将自己转移到寂寥高原山间的清新空气之中(高原一侧延伸至宽广的大陆草原,另一侧则通向太平洋),如果我们也把对于世界的详尽知识放置一边,换来一望无垠的地平线和对地平线之外的事物一无所知的状态,我们便可以开始深入理解村社印第安人的观点。“一切生命来源于这座大山”,对于印第安人来说是千真万确的,他也同样确信,他生活在一望无际的世界屋脊之上,这里最接近上帝。他比其他的人最先听到神圣的声音,他的仪礼会最先抵达遥远的太阳。山脉的神圣,耶和华在西奈的显灵,尼采在恩加丁被赋予的灵感,一切都说着同一种语言。仪礼能够神奇地影响太阳。这样的观念,在我们看来是荒谬的,但是,通过进一步的观察,这非但不是荒谬的,而且比我们最初设想的要熟悉得多。我们的基督教,像其他宗教一样,也恰巧融合了这一观念,那就是特殊的行动或者能够影响上帝的特殊行为,例如某种仪式或祈祷,再或者是神所喜悦的美德。

    人类的仪礼,答复并反映了上帝对人施显的大能;不仅如此,答复和反应还可能想去“净化”,这是一种魔幻的强制形式。人类觉得自己有能力对上帝压倒性的强大影响作出回答,能够作出某种重要的事情回报上帝,这一切会引起自豪感,因为这种行动把个体的人提升到了超自然因素的尊严。“上帝和我们”,即使这仅仅是一种潜意识的含义,这个相同的做法无疑也蕴含着村社印第安人令人羡慕的敬慕。这样的人完全是适得其所的。

    肯尼亚和乌干达

    一切皆出自造物主之手。

    ————卢梭

    我参观伦敦温布利展览会的时候(1925年),主办方对英国统治下各部落的杰出概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我决定不久以后去热带非洲旅行一次。

    当年秋天,我和两个朋友,一个英国人,一个美国人,启程前往蒙巴萨。我们乘坐的是沃尔曼公司的蒸汽轮船,同行的有许多英国青年,前往非洲各殖民地就职。从船上的气氛中可以肯定,这些旅客不是去度假的,而是去打拼新天地的。当然,船上是一派生机勃勃热情欢快的景象,但显然也有严肃低调的情形。事实上,甚至在我返航之前,我就听说了这些同行者的命运。在后来的两个月内,几个人死在了热带。他们死于热带疟疾、变形虫引起的痢疾和肺炎。死者之中,有一位青年还曾坐在我对面与我一同进餐。另外一位是艾克利博士,因中非大猩猩保护协会发起人的身份闻名,这次航行之前不久我还在纽约见过他。

    在我的记忆里,蒙巴萨是一个湿热的地方,那里住着欧洲人、印度人和黑人,周围环抱着棕榈树和杧果树密林。蒙巴萨风景如画,坐落在一个天然港湾之上,城市上方高耸着一座古老的葡萄牙风格城堡。我们在蒙巴萨逗留了两天,傍晚乘狭窄轨道火车前往内地的内罗毕,很快便陶醉在热带的夜晚之中。

    在海岸平原上,我们经过了数目众多的黑人村庄,人们围坐在小火堆边闲谈。不久以后,火车开始爬坡。所到之处已经没有了村落的踪影,夜变成了漆黑一团。天气逐渐清凉,我便很快进入了梦乡。第一束阳光划破天际宣告新一天的来临,我睡醒了。火车包裹在一团红色尘土之中,正在绕着一座陡峭的红色悬崖转弯。在我们上方一块突起的岩石上,一个身材苗条、皮肤黝黑的男人一动不动地站着,倚着一根长矛,俯瞰着火车。他的身旁高高耸立着巨大的烛台形仙人掌。

    我对这一景象着了迷,画面完全陌生,也超出了我的经验范围,但是,另一方面,却带来了强烈的似曾相识之感。我感觉自己已经体验过了这一瞬间,我向来了解这个世界,这个同我只有时间距离的世界。似乎此刻我正在返回年少时的土地,似乎我早就认识这个皮肤黝黑的男人,而他等待我已有五千年之久。

    在整个荒蛮的非洲旅行中,这种奇特体验的感觉一直如影随形。我只能记起一个对于这古今共识现象的认识。这就是我同我的前上司,尤金·布鲁勒教授一起第一次观察到的一种心理玄学现象。在此之前我曾想象,我如果见到这种奇异的现象,定会瞠目结舌。但是,当它出现的时候,我却一点也不奇怪;我觉得这完全是自然的,应该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我对它早已熟悉。

    见到这个皮肤黝黑的孤独猎人之时,我猜不到自己的哪根心弦被拨动了。我只知道,千千万万年以来,他的世界也一直是我的世界。

    我感到有些茫然,在中午时分抵达海拔六千英尺的内罗毕。这里的光线亮得刺眼,使我想起了恩加丁的烈日骄阳。冬日,人们从低地雾霭中走出的时候便能见到。我感到惊奇的是,火车站上聚集的一群“工人”戴着旧式的灰白滑雪帽。这种帽子我在恩加丁见别人戴过,我自己也戴过。人人都爱它,因为上翘的帽边可以折下,就像帽舌一样,可以在阿尔卑斯山抵御寒风,也可以在这里抵挡热浪。

    我们常常开着一辆小型的福特车从内罗毕到亚提平原游览,那是一大片野生动物保护地。站在一座低矮的小山上,这片广袤的热带草原的壮阔景象尽收眼底。在地平线边缘上,我们望见了成群结队的动物:小羚羊、大羚羊、角马、斑马、疣猪等。兽群一边吃草,一边点着头向前移动,像缓缓流动的河流。除了一只猛禽的哀鸣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声音。这是永恒初始的静谧,世界一向都处于这种非存在的状态之中;在此之前,无人存在并知晓整个世界。我离开了伙伴一直前行,直到看不见他们为止,在这里我尽尝形单影只的感觉。我站在那里,成为第一个认识到这个世界的人,但是他并不明白,是他首先真正地创造了世界。

    在这里,意识的宇宙意义对我来说变得异常清晰。炼丹术士们说:“凡自然留下的缺憾,艺术都能使其完美。”人类、我,以一种无形的创造活动通过为世界提供一种客观存在,而给世界打上完美的烙印。我们通常把这一行为只归结于造物主,却没有想到,这样一来,就把生命看作一台计算精准的机器,它随着人类的精神毫无意义地运行着,同时遵循着预知、先定的预知和注定的法则。在这样一种暗淡的钟表般的设想中,没有一出戏是关于人、世界和上帝的,没有通向“新彼岸”的“新的一天”,而只有枯燥乏味的计算程序。我想起了印第安村社的老朋友。他认为村社存在的理由就是一直在帮助他们的天父,也就是太阳,每天横跨天空。我曾经羡慕,他的信仰是那么的富有意义,但我也一直绝望地寻找我们自己的神话。现在我明白这是什么了,而且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人在创造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人本身就是世界的第二个创造者,只有人才把客观存在给予世界;如果没有这种客观存在,人们就无法听到,无法看到这个世界,只是在默默地吃饭、生殖、死亡、点头,一直持续亿万年之久,在非存在的最深沉的夜里继续下去,直至未知的终结。人类意识创造了客观存在和意义,人类于存在的伟大过程中发现了自己不可或缺的地位。

    沿着正在修建的乌干达铁路,我们乘火车抵达了它临时的终点站(第64站)。工人们卸下了我们的装备。我坐在一个装满各种食物的板条箱上,每个箱子都顶在一个工人的头上:我点燃烟斗,沉思着一件事实,那就是我们似乎已经到了有人居住的地球的边缘,从这里,羊肠小道绵延不绝地横穿整个大陆。过了一会儿,一位年长的英国人,显然是位牧场主,坐到了我旁边,掏出烟斗与我交谈。他问我们到哪里去,我大致介绍了一下我们截然不同的目的地,接着他又问:“这是你们第一次来非洲吗?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四十年了。”

    “是的,是第一次,”我告诉他,“至少在非洲的这一片区域。”

    “那么,我能给您一点忠告吗?先生,您知道,这个地方不是人的领地,而是上帝的领地。如果出了什么事,您就坐下来,不必惊慌。”于是他站起身,一言未发,消失在我们周围拥挤的黑人人群之中。

    我感觉他的话中蕴含着某种意义,我竭力想象他在说这些话时的心理状态。显然,这些话表现了他经验的精髓:在这里,人不是主宰,上帝才是主宰————换句话说,愿望和意志不是主宰,高深莫测的筹划才是主宰。

    我的沉思还没有结束,两辆汽车就要出发了。我们一行人和行李一起挤了上去,足足有八个壮汉,我们尽可能坐得稳当点。以后几小时,汽车一直颠簸,我不可能再有思考的空间。下一个居民点比我想象的要远得多:卡卡梅加,那是政府特派员驻地,也是非洲步兵卫戍小部队司令部所在地,有一所医院,说来奇怪,还有一座小的精神病医院。黄昏将近,而夜幕已经突然降临。刹那间,一场热带风暴来袭,电闪雷鸣不断,大团乌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化为倾盆大雨,把我们从头到脚都淋湿了;每条小河也变成了汹涌的激流。

    午夜之后又过了半小时,天空已经转晴,我们抵达了卡卡梅加。我们全都精疲力竭,政府特派员在客厅里用威士忌热情地接待了我们。炉子里升起蹿动着的火苗。整洁的客厅中间摆放着一张大桌子,上面搁着很多英国杂志。这个地方简直跟苏塞克斯乡间的房屋一样啊。我已经疲惫不堪,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从现实进入梦境,还是从梦境进入了现实。后来,我们还得搭起帐篷,这是第一次。幸好没有丢失什么东西。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感觉好像喉炎还有些发烧,只好卧床一天。因为这一病情,我认识了所谓的“鹰鹃”;这种神奇的小鸟能够正确地唱出一个音阶,但是却漏掉最后一个音符,又从头唱起。一个人卧病在床听着鸟的叫声,神经紧张得就要崩溃了。

    两种最甜美、最优雅的笛声组成了香蕉园里另一种鸟儿的啁啾,结尾却伴随了第三个可怕难听的音符。“自然的都是不完美的……”不过,“钟鸟”的歌声依然展现出纯粹的美。它鸣叫的时候,仿佛有一阵钟声沿着地平线飘扬而来。

    第二天,在专区特派员帮助下,我们集合了一队搬运工人,加上三名土著士兵做护卫。前往埃尔贡山的旅行开始了,一万四千英尺高的火山口壁很快浮现在地平面上。小路一直延伸至较为干燥的、长满伞状阿拉伯橡胶树的草原。整个地区密密麻麻地分布着六至十英尺高的小圆土丘,那是旧的白蚁窝。

    沿途有供旅客用的休息室————圆形草顶素土小屋敞开着,空无一人。夜晚,屋门口挂着灯,以防陌生人闯入。我们的厨师没有灯,可是,他一个人分得一间小茅屋作为补偿,对此他感到很满意。可是,后来证明,这对他几乎是致命的。前一天他在茅屋前面宰了一头羊,晚餐为我烹制了味道鲜美的炖羊肉,羊是我们用五个乌干达先令买来的。晚饭之后,我们围火而坐吸着烟,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奇怪的声音。声音变得越来越近。听上去一会儿像是熊吼,一会儿像是狗叫;接着,声音又变得尖锐刺耳,像是尖叫,又像歇斯底里的笑声。我第一个印象是:这好像是巴纳姆与贝利剧院的滑稽演出。可是,紧接着,场面变得更加来势汹汹,咄咄逼人:我们被一大群饥饿的土狼团团包围,它们显然嗅到了羊血气味。它们演奏一场地狱般恐怖的音乐会,在闪烁的火光中,在高高的象草丛中,它们的眼睛闪闪发亮。

    虽然我们非常了解土狼的天性,听说它不会攻击人类,但是我们还是觉得不那么安全。突然,休息室里传来一个人惊恐的尖叫。我们抄起武器(一支九毫米的曼里夏步枪和一支霰弹猎枪),对着草丛中间闪亮处连连射了好几轮。我们刚放完枪,厨师就惊慌失措地冲到我们中间,含糊不清地说,一只土狼蹿进他的屋子,差点把他咬死。宿营地突然响起一片喧闹声,看样子是吓坏了土狼,它们假装连吼带叫地退了场。搬运工们放声大笑好久,接下来的后半夜很平静地度过了,再没有出现麻烦。第二天一早,地方长官带着两只鸡和一篮子鸡蛋来送礼。他恳求我们再逗留一天打土狼。他说前一天,土狼把一个熟睡中的老人拖走吃了。非洲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

    天蒙蒙亮的时候,工人驻地又响起了大笑声,原来他们在表演昨晚的闹剧。一个人扮演正在熟睡的厨师,一个士兵扮演爬行的土狼,接近厨师,想要咬死他。这出闹剧不知道演出了多少场,观众们都十分高兴,笑得前仰后合。

    从此以后,人们给厨师起了个外号叫“菲齐”。我们三个白人也早已有了自己的“商标”。我的朋友,那位英国人被叫作“红脖子”————在土著人眼里,英国人都长着红脖子。而美国人则身穿漂亮服装,外号为“潇洒的绅士”。因为当时我的发间已经出现了几缕银丝(当时我五十岁),他们就叫我“老头子”,都说我已经一百岁了。在那些地方,很少见上岁数的人,我几乎没见过白头发的人。“老头子”是尊称,这么称呼我,还因为我还是“布基苏心理学考察队”的队长,这是伦敦外事处强加给我的虚名。我们的确访问过布基苏人,但是,我们与埃尔贡人相处的时间更长一些。

    总之,黑人们都表现出善于判断的性格。他们洞察事物的一个途径就在于他们具有模仿的天赋。他们能够模仿人们的表达方式、手势、步态以及所有的意图和目的,可谓惟妙惟肖,令人称赞。我还发觉他们对他人情感的特质也理解得十分透彻,令人惊讶。我常常抽时间与他们交谈,发现非常喜欢聊天。就这样,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们这种半官方的旅行方式有很多好处,因为这样更容易雇用搬运工,我们还得到了士兵护送队的护送。护送队一点也不多,因为我们要跨越非白人管辖的地区。一名下士和两名二等兵陪伴我们徒步旅行,前往埃尔贡山。

    我们无法帮助长官猎杀土狼,而是在那次历险后重新踏上了非洲之旅。所到之处的地形是较缓的上坡。第三纪火山岩断层标志逐渐增多。我们穿过蓊蓊郁郁的原始森林,那里长着高大的南迪火焰树,开着火红的花朵。硕大的甲壳虫和五彩缤纷的大蝴蝶在林间空地和森林边缘翩翩起舞。我们深入灌木丛的时候,充满好奇心的猴子拨动着树枝。这是一个天堂般的世界。我们穿越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布满红褐色土壤的热带草原。而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沿着曲曲折折、多急转弯的土路上前行。我们依据行程路线来到了南迪地区,并穿越了南迪森林,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我们平安到达了埃尔贡山脚下的休息室;几天以来,这座大山越发变得高耸入云。在这里,只能沿着狭窄的羊肠小路向上攀登。我们受到了地方长官的热烈欢迎,他是土著医生的儿子。他骑着一匹小马————它是我们在这里所见过的唯一一匹马。他告诉我们他的部落属于马赛人,但却独自生活在埃尔贡山坡上。

    乌干达总督寄给我们的一封信早就送到了这里,信中请求我们保护一位途经苏丹返回埃及的英国女士。由于我们早已在内罗毕见过这位女士,知道她定会是位意气相投的旅伴,再加上总督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当然要尽一定的义务。

    我提出这一逸事是想指出,某种原型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对我们的行动产生了影响。我们是三个男人,这纯粹是机缘巧合。我曾请求过另一个朋友与我们同行,那样一来我们就有了四个人。但是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他没能接受我的邀请。此事足以形成一个潜意识的或者命定的集合,即三位一体的原型意象,需要第四个使其完整,我们在这一原型意象的历史中反复见到过这种情况。

    既然机会出现在面前,我当然会欣然接受;我欢迎这位女士加入我们三个男人的小组。她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对于我们男人小组来说,她绝对是一个有用的平衡因素。小组里的一个人患了热带疟疾,病情十分危急。而她及时依靠“一战”期间作护士获得的经验,对伤员进行了诊治,我们为此感激不尽。

    攀登了几小时以后,我们来到一块宽阔秀丽的林中空地,由一条清凉的小溪一分为二,溪边还有一处约十英尺高的瀑布。瀑布下面的池塘变成了我们的浴室。我们的宿营地就坐落在三百码以外平缓、干燥的山坡上,荫蔽于伞状橡胶树下。步行约十五分钟,附近出现了一个土人部落,里面有几间茅屋和用有刺灌木篱笆围起来的小院。这个部落为我们提供了运水工:一个妇女和她的两个半大女儿,她们全身赤裸,只系着贝壳制成的腰带。皮肤是巧克力棕色的,十分漂亮。她们身材苗条,动作从容不迫,颇有贵族气质。每天早晨,她们从小溪走来,倾听她们脚镯轻柔的丁零声,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享受;接着当她们走出金黄色的高高象草丛时,那为平衡头顶上的水罐而摇曳生姿的步态,也令人赏心悦目。她们佩戴着脚镯、铜手镯和铜项圈,以及小线轴状的铜制或木制耳环,作为装饰。骨片或铁钉则镶嵌在下嘴唇中。她们彬彬有礼,每每都以羞怯迷人的笑容来迎接我们。

    只有一件例外的事,我想简单阐述一下。我从来没有同本地妇女说过话,虽然已经有人预料到了。这里和南欧一样,男人同男人说话,女人同女人说话。不然就意味着谈情说爱了。如果有哪个白人乐于此道,不仅有损声誉,还要冒着“背黑锅”的危险。我观察到几个案例,颇有教育意义。我常常听到本地人评论一个白人:“他是个流氓。”问及原因,得到的回答总是:“他跟我们的女人同房。”

    在埃尔贡人当中,男人们忙于狩猎畜牧,而女人们则在香蕉园、番薯地、高粱地和玉米地中劳作。儿童、山羊和小鸡也同一家人一起居住在圆形茅屋中。她们的尊严和天性表现于她们在勤俭持家的本事上;她们在经营管理中积极合作。妇女享受平等权利的观念成为这一时代的产物,而经营管理中的合作原则也失去了意义。原始社会是由潜意识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进行调节的,两种态度都被审慎地赋予了应有的分量。一旦发生动乱,某种意识行为便马上出来调解,那么这种潜意识秩序也就遭到了破坏。

    有一位重要的受访者向我介绍了埃尔贡人的家庭关系。回忆起他,是一件令我十分愉悦的事情。他是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名叫吉勃罗亚特,是部落酋长的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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