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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制學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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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孔子以匹夫制度行事,具於《春秋》,復推其意於五經。孔子已殁,弟子紀其制度,以爲《王制》。《論語讖》:「子夏六十四人撰仲尼微言,以事素王。」即《王制》也。此篇皆改制事,不敢訟言,所謂微言。王,即素王也。

    一、孔子撰述,以《孝經》、《春秋》爲主。《孝經》以治己,故曰「行在《孝經》」;《春秋》以治人,故曰「志在《春秋》」。《孝經》修己之事,故不詳於制度,此内聖之學也;《春秋》專以治人,故以制度爲要,此外王之學也。《王制》本專爲《春秋》而作,故全與《春秋》名物制度相合也。

    一、孔子修《春秋》已,復删《詩》、《書》,定《禮》、《樂》,終乃繫《易》。《詩》、《書》、《禮》、《樂》皆素王平治之具,爲《王制》之節目,四經皆孔子就舊文翻譯,以爲教人之本。故《詩》、《書》之經多所譯改,取其與《王制》相合。《禮》、《樂》二經皆司徒所掌,《詩》、《書》又教人之書,歸於學校,《禮》、《樂》乃見行之事。《詩》、《書》爲習古之事,《易》則多明天道,不以教人,而治術之歸源也。

    一、《王制》統六經,故今學皆主之立義。《春秋》、《易》、《禮》、《樂》無足疑,《詩》、《書》經孔子翻定,已爲孔子之書,首尾相合,大非四代本制矣,故今學家皆主之。今凡六經傳注師説依次分纂,以證《王制》,明諸經皆統於《王制》也。

    一、今學《禮》以《王制》爲主。六經皆素王所傳,此正宗也。古學則以《周禮》爲主,不信孔子素王改制之説。以六經皆舊文,歸本於周公、孔子之經,而以古禮説,此别派也。今博采古説經義,以明《王制》,凡古禮之與《王制》異者,則附存異義以相啓發。

    一、《王制》有經傳記注之文,舊本淆亂失序,今考訂改寫爲《王制定本》一卷。

    一、《王制》爲孔子所傳,自春秋以至於西漢,流傳最盛,以爲聖人所訂故也。今統輯傳記、緯經、諸子、史志之説,以爲長編,依定文纂入。所采之説,以東漢爲斷,俟采録已齊,然後據此草定細章。所有長編,經傳爲一類,子爲一類,史爲一類,以便寫録。

    一、以傳説、緯候、長編爲首,明傳經皆孔弟子也。先兩戴,次兩傳,次今《書》、《詩》、《春秋》、《論語》師説,《易緯》與馬輯《七經緯》附焉。

    一、先秦兩漢子書皆七十子流派,故多用《王制》説。今依時代編次,先據本書鈔録,然後依經纂訂。其有經見異文,一依孔本《孔子集語》之例彙録之。

    一、史志、《史》、《漢》、范《書》中多用《王制》説,今並集之。其有文集中用《王制》説者,亦附采入。

    一、《王制》但言大略,節目未詳,而長編所采諸説多重複並見,或零脱不全。今俟采録已齊之後,按照《通典》門户,據舊説排定詳細章程,以能見之施行爲準。如井田、封建、選舉、學校之類是也。《孟子》云「此其大略,若夫潤澤,則在君與子」,此即潤澤之事也。

    一、採録舊説,有明文者易知,無明文者難識。如「八政」一門,采録佚説當不下數百條,凡《王制》有節目而無詳説者,當照此例推之,不可但以有明文者爲限。

    一、《王制》於制度大綱可云包括略盡,然一王大法,不能不求詳備。而《繁露》、《外傳》、《解詁》等書,所言制度乃有出《王制》外者,其中固不無《王制》細節,爲《王制》所包,而無所附麗者,亦不能免。考《白虎通》所引,有《王度記》,「王度」與《王制》當是同類。「王度」有記,則《王制》亦當有記。今先輯出《王度記》文,凡今學專書不雜古學者,所有制度無明文,取之以類附入,其有無可歸附者,則據以爲補編。始以《王制》統諸書,繼以諸書補《王制》,采録無遺,庶乎大備耳。

    一、《王制》非周制,即《周禮》亦古學家補綴之書,與真周制多不合。今輯群書周時佚事,以真周禮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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