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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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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读佛经最初还是在三十多年前。查在南京水师学堂时的旧日记,光绪甲辰(一九〇四)十一月下有云:

    “初九日,下午自城南归经延龄巷,购经二卷,黄昏回堂。”又云:

    十九日,看《起信论》,又《纂注》十四叶。”这头一次所买的佛经,我记得一种是《楞严经》,一种是《诸佛要集经》与《投身饲饿虎经》等三经同卷。第二次再到金陵刻经处请求教示,据云顶好修净土宗,而以读《起信论》为入手,那时所买的大抵便是论及注疏,一大张的图或者即是对于西土向往。可是我看了《起信论》不大好懂,净土宗又不怎么喜欢,虽然他的意思我是觉得可以懂的。民国十年在北京自春至秋病了大半年,又买佛经来看了消遣,这回所看的都是些小乘经,随后是大乘律。我读《梵网经》菩萨戒本及其他,很受感动,特别是贤首疏,是我所最喜读的书。卷三在盗戒下注云:

    《摩得勒伽》为宋僧伽跋摩译,《三千威仪》题后汉安世高译,僧祐则云失译人名,但总之是六朝以前的文字罢。卷下有至舍后二十五事亦关于登厕者,文繁不能备录,但如十一不得大咽使面赤,十七不得草画地,十八不得持草画壁作字,都说得很有意思。今抄简短者数则:

    “鸟身自为主,这句话的精神何等博大深厚,然而又岂是那些提鸟笼的朋友所能了解的呢?”又举食肉戒云:

    “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适墓不歌,哭日不歌。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涂潦。”读这些文章,深觉得古人的神经之纤细与感情之深厚视今人有过之无不及。《论语》卷四记孔子的事云: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众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说道:

    “用杨枝有五事。一者,断当如度。二者,破当如法。三者,嚼头不得过三分。四者,疏齿当中三啮。五者,当汁澡目用。”金圣叹作施耐庵《水浒传序》中云:

    “毋搏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这用意差不多全是为得“莫令余人得恼”,故为可取,《僧祇律》云:

    “朝日初出,苍苍凉凉,澡头面,裹巾帻,进盘飧,嚼杨木。”即从此出,唯义净很反对杨枝之说,在《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朝嚼齿木项下云: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当道。二者,先视斧柄令坚。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积着燥处。”我在《入厕读书》文中曾说:

    “我读《旧约?利未记》,再看大小乘律,觉得其中所说的话要合理得多,而上边食肉戒的措辞我尤为喜欢,实在明智通达,古今莫及。”这是民国二十年冬天所写,与《山中杂信》相距已有十年,这个意见盖一直没有变更,不过这中间又读了些小乘律,所以对于佛教的戒律更感到兴趣与佩服。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经典流通处也有发售,但是书目中在这一部门的前面必定注着一行小字云“在家人勿看”,我觉得不好意思开口去问,并不是怕自己碰钉子,只觉得显明地要人家违反规条是一件失礼的事。末了想到一个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生,托他替我设法去买,不久果然送来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可是后来梁先生离开北京了,我于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陆续又买到了好些,我自己也在厂甸收集了一点,如《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三千威仪》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这样得来的。《书信》中“与俞平伯君书三十五通”之十五云:

    “岂容不识齿木,名作杨枝。西国柳树全稀,译者辄传斯号,佛齿木树实非杨柳,那烂陀寺目今亲观,既不取信于他,闻者亦无劳致惑。”净师之言自必无误,大抵如周松霭在《佛尔雅》卷五所云,“此方无竭陀罗木,多用杨枝”,译者遂如此称,虽稍失真,尚取其通俗耳。至今日本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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