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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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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以前我曾说过,人类虽是从动物进化来的,但他也有禽兽不如的几种恶习,如卖买淫及思想文字狱等。在野蛮时代,犯了禁忌的人如不伏冥诛亦难逃世法,这已非禽兽所有事,多少有点离奇了,不过那时是集团生活时代,思想差不多是统一的,所以这不成为问题,一直要到个人化渐发达,正统与异端显然分立,思想文字狱乃为人所注意,因此这时代自然不会很早的了。现在没有这些工夫去翻书,只就我们记得的来讲,则孔子杀少正卯可以说是以思想杀人的较早的一例,而杨恽之狱则是以文字杀人的例。据《孔子家语》说:

    “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居,吾语以汝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这件事或者如朱晦庵所疑并非事实亦未可知,但总之是儒教徒的一种理想,所以后来一直脍炙人口,文人提到异己者便想加以两观之诛,可以知矣。杨子幼的《报孙会宗书》因为收在古文选本里,知道的人很多,(《文选》虽也有,恐怕看的少了,)就成为古代文字狱的代表。就事论事,这两案是同样的冤枉,同样的暴虐,若其影响及于世道人心者则自以前者为甚。盖普通以文字杀人的文字狱其罪名大都是诽谤,虽然犯上作乱,大逆不道,加上好些好听的名称,却总盖不过事实,这只是暴君因被骂或疑心如此而发怒耳,明眼人终自知道,若以思想杀人的文字狱则罪在离经叛道,非圣无法,一般人觉得仿佛都被反对在内,皆欲得而甘心,是不但暴君欲杀,暴民亦附议者也。为犯匹夫之怒而被杀,后世犹有怜之者,为大众所杀则终了矣。虽或后来有二三好事者欲为平反,而他们自己也正为大众所疾视,不独无力且亦甚危事也。其一是政治的杀人,理非易见,其一是宗教的杀人,某种教旨如占势力则此钦案决不能动,千百年如一日,信仰之力亦大矣哉。因为这个理由,在文字狱中我特别看重这一类,西洋的巫蛊与神圣裁判之引起我的兴味亦正为此,其通常诽谤的文字狱固是暴君草菅人命的好例,但其影响之重大则尚未能相比耳。

    谏官与首相勾结了去对皇帝说,谋除去一个异端,这也原是平凡的事,说过就可搁起,我这里所觉得有意思的乃是一般读书人对于此事的感想。读书人里自然也有明理的人,如马敬所焦弱侯袁小修陶石匮钱牧斋等,他们的话虽然很好这里且不提,因为我所注意的多在反面那一边。第一个我们请出鼎鼎大名的顾亭林来。在《日知录》卷十八李贽条下抄录张问达疏及旨后说道:

    李卓吾为什么是妖人及异端呢?其一是在行为。他去发,讲学根佛说,与女人谈道。其一是在思想。王山史引《藏书》的总目论中语云:

    我们说起近代的文字狱来,第一总想到康熙乾隆时的那许多案件,但那些大抵是大逆不道案而已,在专制的满清时代,这是当然的,其缺少非圣无法案者非是朝廷特别宽容这个,乃因中国人在思想上久已阉割了之故,即使有人敢诽谤皇帝,也总不敢菲薄圣人也。清末出了一个谭复生,稍稍想挣扎,却不久即死在大逆案里,我们要找这类的人只好直找上去,去今三百余年前才能找到一位,这即是所谓李秃李卓吾。明万历三十年(一六〇二)那时卓吾七十六岁,礼部给事中张问达上疏劾奏,据《山志》卷四(比《日知录》稍详)所引略云:

    “辞或失之不逊,或陷于过贬,但酌其发言之精神所在,实可谓向后世儒生所陷的弊端下一金针。不料这些话却给与迫害卓吾的人以好口实,好像当他是反抗儒教的大罪人。”(据朱君译文原本。)《焚书》卷二《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有云:

    “牧翁以为异人,愚之至也。吾尝谓既生一李卓吾,即宜生一牛金星继其后矣。”又卷四读古浅说云:

    “温陵李贽颇以著述自任,予考其行事,察其持论,盖一无忌惮之小人也,不知当时诸君子如焦弱侯辈何以服之特甚,予疑其出言新奇,辨给动听,久之遂为所移而不觉也。”又云:

    “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刻未刻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徒党曲庇私藏,该科及有司访参奏来并治罪。”卓吾遂被逮至北京,其时在闰二月,至三月十五日自刎死狱中。张问达阿附首相沈一贯劾奏李卓吾的两款是异端惑世与宣淫,对于这两点马敬所已经替他辨明得很清楚,原文见《李温陵外纪》,不容易得,近有容肇祖著《李卓吾评传》,朱维之著《李卓吾论》后附铃木虎雄原著《李卓吾年谱》,均有转录。卓吾之死,《山志》说是惧罪自尽,但据《年谱》引马敬所答张又玄书云:

    “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冯道为吏隐,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未易枚举,刺缪不经,不可不毁。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士人妻女也。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之恤。……望敕礼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仍檄行两畿各省,将贽刊行诸书并搜简其家未刻者尽行烧毁,毋令贻乱后日,世道幸甚。”奉圣旨云:

    “李卓吾,天下之怪物也,而牧斋目为异人。其为姚安太守,公座常与禅衲俱,或入伽蓝判事。后去其发,秃而加巾,以妖人逮下狱,遂自刭死。当是时,老禅何在,异乎不异乎。”西堂语较平凡,但也总全不了解。即此数人殆可代表康熙时读书人对于李卓吾的意见,以后人云亦云,大概没有什么变化,直至清末革命运动发生,国学保存会重印《焚书》,黄晦闻吴又陵诸君始稍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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